机关各科室、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回望北京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总结整理北京地区学校办学经验,记录为北京教育事业默默奉献过的教育工作者,感怀有效的教育理念对于个人生命历程所起到的积极引导作用,北京教育志编纂委员会与《北京日报》副刊部联合举办“我的校园记忆”纪实散文有奖征文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教育系统内部稿件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征文要求
征文来稿要求围绕回忆母校生活、感念老师教导的主题,记述个人在学校生活中记忆深刻的一件事或一位老师。文章为纪实散文体裁,内容必须真实,切忌夸张,杜绝虚构;文字朴实流畅,避免空洞抒情,精炼叙述,最多不超过1500字。特别说明,征文所涉及的学校、事件以及人物故事,发生地均应在北京市。
二、 征文报送
延庆县教育系统内部稿件由延庆县教育宣传中心史志编辑部统一征集报送。征文统一报送电子版,可另附图片一至两张。
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结束。其间,要求各单位、各学校负责将此征文通知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力争有更多的教职工参与此次征文活动,真实的再现“我的校园记忆”,真实的反应校园生活。由各单位负责宣传的领导干部责成专人统一将本单位教职工的征文稿件,通过延庆教委政务网及时发送到延庆县教育宣传中心史志编辑部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我的校园记忆”字样。正文标题可以自拟,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延庆县教育宣传中心史志编辑部联系电话:691780
联系人:李
三、 征文选用
北京委员会与北京日报副刊部拥有征文使用权。20xx年xx月起,《北京日报文化副刊作品》版每期将择发征文来稿。此外,征文活动主办方将择优结集出版《我的校园记忆》作品集。
四、 征文评选奖励
征文结束后,主办方将聘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委会,对见报稿件进行认真评审,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奖金。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xx元。
北京委员会将根据各单位组稿工作情况评选出组织奖,以及优秀征文纪念奖。
xx县教育宣传中心
xx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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