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综合体物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住综合体物业项目的管理,促进和维护商住综合体物业项目正常运行,本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规定以及本物业项目的公约、章程制定。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主要规定 物业服务、业主管理、车辆管理、安全防范、公共设施的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 物业服务
第三条 物业服务的内容主要有:
(一)依据商住综合体物业的合同约定 ,每月维护物业部分,开展检查、维修、绿化等服务。
(二)每月定期检查、清洁电梯、消防设施; (三)每月定期检查、维护房屋设施;
(四)根据物业公司的指令,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五)协助行政机关完成其与物业相关的工作; (六)定期清扫公共区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七)及时发现及解决垃圾问题,如发现箱式房屋、停车场内存放垃圾,应及时督促或处理;
(八)主动提供贴心服务,及时解答业主相关疑问;
(九)定期召开业主大会,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建议及意见; (十)协助行政机关完成业主审核工作;
- 1 -
(十一)其他服务。 第三章 业主管理
第四条 业主必须依照本物业项目的公约、章程及本规章制度, 合理使用和维护房屋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的公共设施设施。 第五条 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业主不得在住宅内: (一)设置酒吧、麻将馆、游戏中心等经营性场所; (二)使用煤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利用电梯内进行业务活动; (四)建立生产工厂; (五)违反法律法规管理活动; (六)其他不允许的活动。
第六条 业主禁止在公共空间以及楼内外的走廊等公共部位使用洗衣机、油烟机等设施,以及进行烹饪、晒衣等活动。 第四章 车辆管理
第七条 业主及其家属及访客车辆进入小区时,必须遵守规定的停车标准,避免道路堵塞,减少小区安全隐患。
- 2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