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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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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YW

炼化公司制度

Q/LHYW016—2006—A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

安全检查规定

2006年9月7日印发 2006年9月7日起实施

炼化公司发布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炼化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第二条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1、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委会工作会议记要(录)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企业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第三条 安全检查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炼化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

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集团公司、炼化公司和企业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第五条 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炼化公司每季至少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企业每月组织一次;车间每周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检查和班中巡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一小时一巡回检查制,车间领导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除每天不定时抽查外每周必须组织一次联合安全周检,各厂技术、机动、安全等专业职能部门除不定时抽查外每周必须组织一次专业安全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

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控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防护器具、消防设施、防尘防毒等系统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第六条 企业应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第七条 对法定的检测和监督检查,企业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法规要求。按照规范标准定期开展法定检测工作;对部门组织的督查,企业应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炼化公司汇报。

第 开展安全检查,应成立由企业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提出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参加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第十条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检查组应向被查单位提交《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查单位应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式二联,一联交存在隐患单位,二联存根。

附:《隐患整改通知单》

第十三条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安全检查规定》解释权属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安全环保质量处。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于 年 月 日对你厂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隐患:

现要求你厂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隐患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炼化公司安全环保质量处。在此期间以及开车期间无法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检查单位签发人: 被查单位接收人: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第 联 共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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