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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来源:客趣旅游网
按照省⼈社厅《关于全省⼈社系统窗⼝单位开展⼯作作风专项检查的通知》⽂件要求,我局⾼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以作风建设为切⼊点,从服务规范、纪律要求、服务⽤语等⽅⾯进⾏全⽅位的⾃查⾃纠⼯作,并向⼴⼤群众发放《⼈社窗⼝作风建设征求意见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作。现将⾃查情况报告如下:  ⼀、 ⾃查情况

  近年来,我局围绕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等基础板块加⼤服务⼒度,增强为识、改进⼯作作风、提⾼办事效率、严格依法⾏政,以群众满意为主要⽬标,不断提⾼窗⼝单位综合服务⽔平。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政。⼀是不断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使我局各个服务窗⼝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整理编发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涵盖党务党建、⾏政管理、内务管理、机关效能等多个版块,统⼀制度规范,有效防⽌了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为的发⽣。⼆是明确岗位职责和⼯作流程。根据社保、就业、监察等业务开展需要,每个经办环节均制定业务流程图,并明确各服务窗⼝岗位职责,进⽽形成了权责明确、业务规范的⼯作机制,推进⼯作⼈员秉公办事、依法⾏政。

  (⼆)⼯作作风扎实,窗⼝形象优良。为提⾼窗⼝服务质量,提⾼群众满意度,我局制定了⼀系列服务规范,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我局各窗⼝⼯作⼈员能够坚持原则,遵章守望纪,⾏为规范,展现了⼈社部门良好的精神风貌与⾏业形象。

  (三)办事公开透明,深得群众好评。在各服务窗⼝推⾏“三亮明” 、“四公开”,即窗⼝单位及其⼯作⼈员上岗要亮明⾝份、亮明、亮明标准,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努⼒使在窗⼝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回路,少排⼀次队,少等⼀分钟。

  ⼆、存在的问题及努⼒⽅向  (⼀)要进⼀步思想

  ⼀是调查研究不够。针对我局业务辐射⾯内的群体,他们的想法、要求,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难题等等这些,我们缺少深⼊的调查研究和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因此虽然我们做了不少事,但重点问题并没有解决,事倍功半。⼆是执⾏不够灵活。在⾃查中,我们虽然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等现象,但在处理⼀些问题的⽅法上仍具有局限性,在执⾏⽅⾯不够灵活,所以在⾃查中,我们及时发现问题,要引以为戒,切实改进⼯作⽅法和作风。三是社会保障⽅⾯的⾃⾝建设能⼒不⾜。现有的硬件建设不够,特别是⼈才服务交流建设,基础薄弱,服务项⽬和能⼒不强,还没有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的格局。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转变⼯作⽅法,全⼒打造“阳光⼈社”。  (⼆)要进⼀步加强服务意识

  ⽬前我局在某些业务办理上存在办事程序复杂、环节繁琐现象;在部分窗⼝科室,还存在⼯作⽅法简单,对群众缺乏热情,对⼯作缺乏激情等问题。这充分说明我们服务基层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不够,⼯作⽅法和措施需要改进。为此,我们责成相关窗⼝单位认真查找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标,责任到⼈,在此基础上,要求各窗⼝单位按照群众反馈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作作风检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更加努⼒地做好⼯作,让群众满意。  (三)要进⼀步提⾼办事效率

  针对部分窗⼝单位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我们⾸先在有关窗⼝进⾏了思想教育和作风整整顿,并组织全体同志进⾏了深⼊细致的分析和⾃查,认真反思群众提出的问题。从客观上来说,由于部分办事⼈员不能相对固定,经办⼈员对业务不熟悉,出错率⾼,造成办事⼈员⼀事多跑现象,进⽽产⽣不满抵触情绪。再者由于有些宣传早,出台滞后,造成普及与落实的脱节,群众期盼早⽇实施,可在办理⽅⾯,我们只能等到上级出台后才能组织实施,有的⼯作项⽬职能已转移,⽽群众并不知情。在主观上,由于⼯作⼈员少,来办事的⼈多,招待不周、招呼不到、顾此失彼的现象确实存在。再⼀⽅⾯,规定多,前来咨询规定或上访⼈员,经反复解释仍不通,需要花⼤量时间来接待此类上访⼈员。⼤家在实际⼯作中,确实存在着⼀定程度的服务不周到、解释不耐⼼、态度不和缓等现象。为此,我们在⼈社各服务窗⼝开展了作风整顿,并要求相关窗⼝单位认真反思,限期整改。

  (四)要进⼀步加⼤政务公开⼒度

  我们在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险、就业安置等社会热点、难点⽅⾯,为实⾏政务公开,做了⼤量⼯作,并取得⼀定成效。但我们仍存在⼀些不⾜。对此,要求窗⼝单位在现有⼯作的基础上,进⼀步明确职责,规范公开载体、程序和内容,增加⼯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政务公开⼯作中,只要不涉及,能公开的都进⾏公开。对社会保险、事业单位招考、军转安置、职称评定等⼯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并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这些举措,将进⼀步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提⾼⼯作效率。  三、整改措施

  (⼀)加强学习培训,提⾼队伍素质。

  ⼀要丰富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步提⾼⼲部职⼯的业务⽔平和办事能⼒;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讨论、专题报告会和实地参观等教育活动,培养⼲部职⼯正确的⼈⽣观和价值观,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周五课堂”学习制度,采取⾃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专题讨论相结合、外出参观与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举办学习培训班不少于20期。三要增强学习效果。学习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得。办公室每⽉检查⼀次笔记、半年组织⼀次考试,每年组织⼀次知识竞赛。考试成绩⼀次不合格⼈员进⾏补考、连续两次不合格⼈员进⾏离岗培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作思路、⼯作措施和⼯作本领。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是落实服务制。各科室结合业务实际,确定事项、办结时限、依据等,由办公室梳理汇总,经局党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严格办结制。的服务事项,要在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办事环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三是执⾏⾸问责任制。要及时受理咨询和办事⼈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四是深化AB岗⼯作制。提倡和培养⼯作⼈员⼀岗多责和⼀岗多能,各科室、各岗位确定AB⾓,确保各项⼯作正常运转,不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五是实⾏⼀次告知制。要进⼀步梳理各项⼯作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印发明⽩卡,对办事条件实

⾏⼀次性告知,为服务对象提供⽅便。  (三)规范办事⾏为,提升服务⽔平。

  ⼀是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标准、⼯作动态等通过信息、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依法将群众关⼼、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各服务窗⼝设⽴监督台,实⾏岗位公⽰,接受群众监督。⼆是深化办事引导。各科室明确⼀名业务精、素质⾼的⼯作⼈员,负责电话接听咨询。在⼤厅设⽴咨询引导台,由各科室抽派⼈员轮流担任咨询引导员,对办事群众进⾏全程引导办理,变被动⼯作为主动服务,进⼀步提⾼办事效率。三是加强基层调研。班⼦成员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要深⼊基层、深⼊群众,⼴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在⽣产⽣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作,畅通社情表达渠道,及时⾼效处理⽭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全年开展法规宣传、⼈才交流会等⼤型“阳光服务”活动4次以上;及时编发政务信息,完善黄骅⼈⼒资源社会保障官⽅站,进⼀步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提⾼宣传⽔平。  (四)深化内部管理,树⽴机关形象。

  严格执⾏签到、病事假审批和外出请销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串岗和擅离职守;严禁⼯作时间利⽤电脑、电话和⼿机等从事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等各种与⼯作⽆关的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严禁⾮特殊需要⼯作⽇中午饮酒、下基层⼤吃⼤喝;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对群众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语粗暴和难怠慢服务对象。  (五)加强监督考核,健全激励机制。

  ⼀是加强内部督查。由局党组成员率办公室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机关纪律、⼯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进⾏明查暗访,并以书⾯形式予以通报。⼆是完善外部监督。设⽴群众意见箱、举报热线、上意见窗⼝,由专⼈负责意见收集整理。每年召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会。同时聘请⼈⼤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组成社会监督团,对各服务窗⼝机关效能情况进⾏监督检查、定期座谈沟通,⼴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严格奖惩措施。对服务热情、业绩表现突出,受到群众好评的⼈员,将树⽴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评先考核依据;对在⼯作中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态度恶劣的⼈员,视情节给予警告、离岗培训、辞退等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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