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入园健康检查制度

入园健康检查制度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一、入园检查。幼儿入园前必须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二、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入托健康检查结果3个月内有效。

三、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可直接入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3个月内有效。

四、在园(所)儿童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每年一次,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六、建立健全幼儿与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并进行综合评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