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一、工程概况
平光东区1#楼工程位于焦作市工业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东北角,框架结构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为3626.84平方米。
二、设计及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工程建设施工验收规范》等。
三、工作情况及过程控制:
(一)我单位接受河南北方平原光电有限公司委托后,依据其提供的地质报告开始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图纸设计,设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各种设计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各工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精心设计,技术人员严格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得到控制。
(二)参加本工程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中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按规范要求进行严格审查、签署、存档。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观察指导,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请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督促及检查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及处理。
四、工程评价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各种设计变更签证齐全,实体工程结构安全可靠,各种保证资料基本齐全,施工单位无违反设计要求的变更及施工,可评定为合格工程。
焦作市房管局设计院
200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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