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贮罐维护检修规程完整

贮罐维护检修规程完整

来源:客趣旅游网
word格式文档

贮罐维护检修规程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10~50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维护与修理。 2 设备的维护 2.1 日常维护

2.1.1 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作业证上岗。

2.1.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和操作容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进行。

2.1.3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线,定项对容器及附属管道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 2.1.4 维修人员要坚持对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测、漏和处理故障,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向车间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1.5 认真填写岗位原始记录和交记录,加强对容器外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2.1.6 对需定时排污和排空的容器应按有关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

2.1.7 容器(有衬里的容器特别关注)在开、停车和试压时应按规定分级、分段片(降)压和升(降)温。 2.2 使用管理

2.2.1 容器使用单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

2.2.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要求,做好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 2.3 定期保养

2.3.1 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十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2.3.2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贮罐,内、外部周期适当缩短。

专业整理

word格式文档

a、工作介质对贮制度的腐蚀情况不明;

b、通过定点测厚发现腐蚀严重又未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的; c、工况条件差的; d、首次检验的。

2.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贮罐,在投运前应做内外部检验:

a、停用二次以上,需恢复使用的; b、由外单位调入的; c、变更贮罐主体结构的。 2.3.4 贮罐餐部检查

2.3.4.1 贮罐的外部检查:一般可在每年一次的小修进行,也可在贮罐运行状态下进行。

2.3.4.2 外部检查项目:

a、表面有无锈蚀、防腐层、绝热层是否完好; b、焊缝,尤其是接管焊缝有无裂纹、渗漏;

c、液位时,自动调节装置、进出口阀门等是否完好,有无漏液、漏气迹象; d、防雷、防静电装置,放空阻火器、防火呼吸器、安全阀等是否完好有效; e、人梯、平台、紧固件是否齐全完好; f、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等异常现象; g、对腐蚀严重的部位进行定点测厚。 2.3.5 贮罐的内外部检验。 2.3.5.1 内外部检验项目

a、包括外部检查项目,对有保温层的贮罐,应部分或全部拆除保温层进行检查;

b、清洗贮罐内表面至金属原底,用肉眼或5~10倍放大镜检查贮罐壳体内壁,重点检查焊缝、修补部位、开孔接管处、封头过渡区和气液交界面有无腐蚀、冲刷、磨损和裂纹;

c、对宏观检查中怀疑存在裂纹的部位进行磁粉或着色表面探伤法和评定标准,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d、在宏观检查中发现罐体有局部或均匀腐蚀时,应进行多点测厚。对局部

专业整理

word格式文档

蚀坑、除测量其面积大小外,还应测量蚀坑深度;

e、贮罐经宏观检查(对有无损检验要求的还应经无损检验)合格后,按设计图样的要求进行盛水试漏、液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或煤油渗漏试验。 2.3.6 凡经检验的贮罐,检验单位应写出检验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检验报告须存档。

2.4 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 现象 原因 处理办法 1、修理或更换旋塞阀 进、排液时液位1、玻璃管液位计旋塞阀堵塞 计指示失灵 2、浮球液位计滑轮卡涩或指示2、除锈润滑,校正卡涩部位 针与刻度轨道卡涩 3、远传指示错误 3、校正远传仪表 进、出口阀或排1、填料松驰或损坏 污阀渗 2、阀门密封面有污物或受损 1、上紧或更换填料 2、清洗、修理或更换阀门 3、选配合适阀门 容器泄漏 1、密封元件损坏 2、容器附件损坏 1、更换或修理密封元件 2、停车检修或更换 3、容器发生振动,使紧固件松3、消除振动或停车处理 动 容器有过热、跑1、绝热层破坏 冷现象 抽瘪 2、偏流 1、操作不当 2、呼吸阀失灵 3、平衡管堵塞 进、出口管或排1、污物沉淀结垢 污管堵塞 2、物料结晶 1、修复绝热层 2、调整 1、改进操作 2、检查修理呼吸器 3、清理疏通平衡管 1、清理污物 2、加热或清理 2.5 紧急情况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上报: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容器壁温超过规定允许值以及容积超负荷运行,经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专业整理

word格式文档

b、容器主要受压元件或盛装易燃易爆、有害、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南的容器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c、容器所在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直接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d、容器过量允(盛)装危及安全时;

e、容器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f、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g、容器与相邻管道发生振动,危及安全运行时; h、安全装置失灵,无法调整,危及安全运行;

I、发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不允许容器连续运行的其它情况。 3 检验周期和检修内容 3.1 检验周期

中修12个月 大修60~120月 3.2 检修内容 3.2.1 中修

a、消除跑、冒、滴、漏; b、清洗、更换液面计;

c、修理或更换进、出口及排污阀门; d、疏通清理冷却水盘管、蒸汽盘管; e、清理罐内沉淀物、结晶物;

f、检查修理安全阀、放空阻火器、防火呼吸器; g、检查修理防雷和防静电装置。 4.2.2 大修

a、包括中修内容; b、修理贮罐内件;

c、对发现有裂纹、严重腐蚀等部位,相应进行修理补或更换筒节; d、根据内、外部检验的要求,以及经过修补或更换筒节以后,须进行试漏或液压;

e、全面除锈、防腐保温;

f、对贮罐内外部检验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处理。

专业整理

word格式文档

4 检验方法及质量标准 4.1 贮罐修理的一般要求

4.1.1 贮罐的修理,如开孔、焊补、更换筒节等,应根据《钢制化工容器设施技术规程》(D130A和《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条件》(JB2880)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制订具体施工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1.2 各紧固件应涂润滑材料,并对角应次拧紧。

4.1.3 非金属垫片一般不得重复使用,选用时,应考虑垫片被介质的腐蚀性。 4.2 贮罐修复缺陷和质量标准 4.2.1 打磨法消除缺陷

4.2.1.1 贮罐焊缝和母材表面或近表面的缺陷,采用打磨法。 4.2.1.2 筒体最小厚度确定方法如下(不包括腐蚀余量):

a、C钢和底谷钢贮罐:当内径i≤3800时,Smin=2Di/1000mm,且不大于3mm;当Di>3800时,Smin=Di//1000+4mm

b、对于不锈钢制贮罐Smin=2mm。 4.2.2 焊补或贴补

4.2.2.1 先打磨缺陷或采用C弧气蚀清除内部缺陷后,最小壁厚小于规定值时,应予焊补,焊补长度应不小于100mm。对焊补屈服极限大于392MPa的低合金钢,其焊缝长度可适当增加。

4.2.2.2 对于大面积的凹坑、壁厚小于规定值,可采用贴补的方法,贴补材料与用材相同。

4.3 焊补工作应遵循的规定。

4.3.1 打磨面应消除棱角并圆滑过渡,用磁粉或着色探伤检查其表面,用超声波检查剩余用材和近区直到缺陷消除为止。

4.3.2 所用焊条符合GB981-984规定并与用材相匹配,焊接应烘干后存入保温箱。

4.3.3 若焊接部位使用中渗氢,焊前则应消氢处理。 4.4 施焊环境参照如下:

4.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禁止施焊:

a、风速大于10m/s;

专业整理

word格式文档

b、相对湿度大于90%; c、环境温度低于-20℃; d、下雨、下雪。

4.4.2 当母材温度低于0℃时,应考虑在始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至15℃左右。 4.4.3 严禁在母材及不需要补焊的焊缝上引弧。 4.4.4 同一部位补焊不得超过两次(返修)。

4.4.5 焊缝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缝咬边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总长的10%。 4.5 试漏及液压试验方法 4.5.1盛水试验

试验前应将焊缝的外表面清除干净,使之充分干燥。试验的持续时间应根据观察与检查的时间决定,但不得少于1小时。试验中焊缝应无渗漏,如有渗漏应修补后重新试验。试验完毕后应立即将水排将。 4.5.2 液压试验

4.5.2.1 试验时必须采用两个经校正的量程相同的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为试验压力的两倍左右。

4.5.2.2 液压试验压力按图样规定。 4.5.2.3 试验液体温度不低于5℃。

4.5.2.4 试验时容器顶部应设排气口,进液时,将罐内空气排尽。

4.5.2.5 试验时,压力应缓缓上升,达到规定试验压力后,保压30min以上,并检查所有焊缝及连接部位。如有渗漏,修补后重新试验。 4.5.2.6 试验完毕后,应立即将液体排尽。 4.5.3 气密性试验

对有气密性试验要求的贮罐,须经液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规定试验压力后,保压1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在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如有渗漏,修补后重新作液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5 验收 5.1 现场验收

5.1.1 完成全部检修项目,经专业人员会审,检修质量达到要求。

专业整理

word格式文档

5.1.2 检查贮罐内部,确认无遗留物品后,恢复人孔,清理现场。 5.1.3 拆除盲板。

5.1.4 按规定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5.2 资料验收

检修完毕,施工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交如下文件: a、修理方案及审批文件;

b、所用材料、阀门的质量证明文件; c、竣工图和施工记录; d、竣工质量检验报告。 6 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6.1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6.1.1 对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贮罐,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严格执行化工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6.1.2 对贮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介质的贮槽,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有关规定。

6.2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6.2.1 检修前,办理“检修许可证”,编制检修方案,制订安全措施,燕由各负责人落实签字。

6.2.2 检修前,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牌。 6.2.3 关闭进、出口阀门,并插盲板,挂标志牌。

6.2.4 入罐作业必须置换合格,并取样分析检验,达到有关规定。 6.2.5 入罐必须办理入罐作业许可证,并派专人监护。 6.2.6 入罐内有毒、腐蚀性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6.2.7 入罐作业,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6.2.8 罐内作业照明使用电压不超过24V的防爆灯具,检验仪器和修理芽的电源电压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6.2.9 罐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作业人离开时,乙炔不得留在容器内。 6.2.10 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经确认无疑,监护人在确认,方可封闭人孔。

专业整理

word格式文档

6.2.11 试压后放水时,必须连通大气,以防抽负。 6.2.12 施工完毕,交使用方签字交接使用。

专业整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