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登记编码: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上海临港经10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M002标)
委 托 方:上海国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
服 务 方: 上海众合检测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
签订日期:2005年08月15日
有效期限:2005年08月15日至2005年 12 月30 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服务(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上海临港经10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M002标)项目基桩检测 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检测内容和数量: 对本工程的钻孔灌注桩进行以下检测: 1.成孔质量检测: 工程桩10%检测,共计5根。 2.高应变动测: 共计5根。 3.跨孔超声检测: 工程桩50%检测,共计22根。 4.低应变动测: 共计17根(高应变和跨孔超声检测受检桩以外的全部桩)。 (二)方式: 进行现场检测,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三)要求: 1. 根据DGJ08-218-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GJ08-11 、JGJ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以 -1999《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及委托方和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检测。 2. 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3天内提交检测成果速报,在本合同第 “二·(一) ·1”条要求的有关资料齐全的前提下10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成 果报告。 3.检测报告一式 四 份。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承担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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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2)
1.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包括有编号的桩位平面布置图及设计说明、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受检桩的施工记录等);当乙方对上述资料有疑问时,请甲方(或有关单位)及时补充或解释。 2.提供必须具备的现场检测条件。 3.现场具备检测条件时,静载试验提前两天通知乙方进场测试,低应变动测提前一天通知。 4.提供现场检测时所必需的不间断电源(包括220V的照明电以及380V的动力电,静载荷试验过程中不得停电)。 5.协调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现场静载测试时安排电工配合接电、现场动测时安排整平和清扫桩头等)。 (二)乙方承担的具体事项: 1.提供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 2.负责仪器、设备的进出场运输及现场安装、检测。 3.根据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测工作。 4.按时提交检测成果速报和正式成果报告。 5.遵守安全等制度,承担因自身防范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期限:自2005年 8 月 15日至 2005 年 12 月 30 日。 (二)地点:工地现场。 (三)方式:进行现场检测,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 本项目检测费: 1.成孔质量检测单价:600元/根; ― 2 ―
服务(3) 五.其它: 1、所有检测试验项目数量若增减,则检测单价不变,按实际 完成工作量结算;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正文完) ― 3 ―
2.高应变动测单价:3000元/根; 3.跨孔超声检测单价:800元/根; 4.低应变动测单价:40元/根 本次检测总费用为:¥36,280元(大写:叁万陆仟贰佰捌元整 )。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1)支付方式:以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 (2)支付期限:提交检测报告后壹周内。
服务(4)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帐 号 或委托代理人 邮编 电传 上海众合检测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方 ― 4 ―
(甲方)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服务方 (乙方)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地址 上海市沪太路1016号 邮编 200065 单位公章 电 话 56942399 电传 66104271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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