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生产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编制单位: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6年12月
啤酒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啤酒生产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指南。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啤酒生产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13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2012]73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
2.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2007年第16号)
2.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2.8《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14号)
2.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 2.1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03号令)
2.1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3.1总体要求
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和安全检查“全覆盖、零死角”、风险识别“全方位、零几率”、隐患治理“全排除、零容忍”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职责分工
为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牵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创建活动,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全环保部人员、各部门安全员组成。
企业根据管理职能要求成立氨系统、电气系统、沼气系统、机械设备安全等专业化安全查核小组,成员由各生产运行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作业模块专项查核。
4.1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1.2 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4.1.3 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1.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4.1.5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员工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4.1.6 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4.1.7 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的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4.2 专业安全查核小组职责
4.2.1服从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的领导,认真执行安委会安排的专项安全任务。
4.2.2各专业化检查小组分别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化模块安全技改工作。 4.2.3各专业化检查小组分别定期(每年一次)对公司相关专业化模块人员进行专业安全培训。
4.2.4各专业化检查小组分别定期(每月一次)对公司相关模块(氨系统、电气系统、沼气系统及机械设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并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上报检查结果。
4.2.5受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查核出隐患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监督整改。 4.3安全环保管理总部 4.3.1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制定、修订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规定;
4.3.2负责各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查核及查核反馈。指导、监督区域工厂间的互查和自查。
4.4 各生产企业职责
4.4.1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原因分析,并制定实施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根本性措施,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
4.4.2负责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4.4.3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隐患排查管理台账等。 4.5.4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安全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5企业安全环保部职责
4.5.1负责制定公司级的安全检查计划,对企业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2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检查,参与检查、评估检查结果、下达整改通知、审查整改计划、监督整改过程,验证整改效果,并实施考核等。
4.5.3负责安全和职业卫生隐患治理项目的日常管理等。
4.5.4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内消防、厂内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并督促各项隐患的整改。
4.5.5负责安全检查与整改台账记录。 4.6企业各部门职责
4.6.1配合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检查,包括组织协同检查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实施等。
4.6.2负责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制定自查计划、区域、责任人等。 4.7企业各分管模块责任人职责
4.7.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源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7.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7.3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5术语和定义
5.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隐患通常指潜藏或不易发现的危险或祸患。在安全生产领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2隐患排查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5.3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3.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3.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重大隐患,相关行业可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目录。
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一般原则是:
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的 ②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的隐患
③涉及多人滞留,暴露10人以上的(管道30人以上) 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⑤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⑥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5.3隐患分类
为方便事故隐患管理,本标准将事故隐患划分为两大类: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是企业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基础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以及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生产现场类隐患主要是针对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安全、电气安全、职业卫生现场安全、有限空间现场安全、辅助动力系统、现场作业、其他现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5.4隐患排查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6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如隐患来源(企业排查、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标准化评审),排查日期,隐患地点,隐患类别(基础管理类、现场管理类),所属危险源,所在部位,地理位置,隐患报告摘要,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日期,整改类型(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业停产整顿),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状态(未整改、整改中、已整改),核查日期,核查单位,核查情况,挂牌督办时间,挂牌督办级别,挂牌督办文号,挂牌督办单位,整改资金,纳入治理计划情况,纳入治理计划日期,整改目标到位情况,整改目标到位日期,治理措施到位情况,治理措施到位日期,整改资金到位情况,整改资金到位日期,整改责任到位情况,整改责任到位日期,整改时限到位情况,整改时限到位日期,应急预案到位情况,应急预案到位日期,销号日期。
6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隐患排查与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的内容,隐患排查必须做到有组织体系、有排查标准、有排查记录、有排查整改方案、有整改效果验证等“五有”要求。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做到“五定”,与“五有”互为补充。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 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6.1 隐患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6.1.1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企业各层级根据风险分级结果,对职责区域内主要风险点进行每日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6.1.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涉及职责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6.1.3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季节特点及实际情况,由工厂归口管理部门针对不同的设施设备、电气、消防等事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
专项排查对象: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电梯、吊笼、叉车等。
6.1.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6.1.5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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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1.6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6.2隐患排查频次 (附件A)
6.2.1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一线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中及班后现场巡检。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液氨制冷系统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情况与数据监控相结合,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巡检。
(2)基层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班至少一次对生产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部门、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
(4)各生产企业应结合岗位责任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企业各专业职能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专业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安全环保管理总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企业的专项查核。企业至少半年组织一次,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地区、同行业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6.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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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6.3 隐患排查清单内容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3.1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等信息。
6.3.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以各类风险点(包括装置、设备、设施或车间、班组、岗位)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等信息。
6.3.3根据啤酒生产企业的特点,基础管理类与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基础管理类: 6.3.3.1管理体系部分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
(2)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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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4)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5)安全目标考核;
(6)安全制度建设(制度内容符合法规和公司相关要求); (7)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 (8)班组安全管理; (9)其它。 B生产现场类:
6.3.3.2高风险作业管理要求 (1)动火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厂内交通; (5)危险化学品;
(6)承包商及施工安全管理; (7)电气安全; (8)其它。
6.3.3.3基本管理要求 (1) 特种设备; (2)个人防护; (3)安全培训; (4)安全检查;
(5)“三同时”与重大危险源评价; (6)职业健康;
(7)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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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伤事故; (9)消防安全; (10)生产现场;
(11)机械防护及各项联锁装置; (12)气瓶管理。
7事故隐患排查标准(附件B)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与要求编制不同专业、不同检查层级的隐患排查标准,隐患排查标准应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逐一制定。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啤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可参照《酒类(啤酒)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同步建立完善各类检查表。
7.1按照对安全检查表可划分
工艺安全检查表、设备安全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表、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表、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表、消防安全检查表、安全连锁与功能、作业行为、职业健康防护安全检查表等。
7.2 按检查层级对安全检查表可划分
公司级安全检查表、车间级安全检查表、班组级安全检查表等。 7.3 按时间对安全检查表可划分
季节性安全检查表、节假日检查表、日常检查表等。 8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8.1企业应对事故隐患分级治理
对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总部级四个级别,分别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不同层级负责的隐患治理由治理所需的资源配置、权限、管理及技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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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等因素来确定。每一级均应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对隐患清单、隐患治理过程以及隐患治理效果验证均应保持完整记录。
各层级不能独立整改完成的事故隐患,上报一级申请协助解决,最终由企业生产安全委员会在季度安委会或月度安全工作会议上研究解决。
8.2事故隐患治理程序(见下页) 9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9.1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9.1.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9.1.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9.1.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9.1.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9.1.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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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编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明确职责 及要求等 明确隐患排查依据 收集、整理法规 及标准规范 明确隐患排查方法 如分专业、分层 次、分区域等 编制隐患信息 统计表 实施隐患排查 下发隐患整改 通知单 编制较大以上事 故隐患整改方案 隐患整改效果验证 隐患整改销号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9.2 隐患治理
9.2.1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 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9.2.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基层单位〈公司或厂〉、基层部门、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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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9.2.4各单位应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第一时间上报安全环保部部长和受检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部长上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存在重大隐患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交分析报告,同时报送总经理及分管领导。
9.2.4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9.2.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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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企业各部门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将整改现场照片反馈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对整改措施不到位、验证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验证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9.2.7安全环保部每月应对厂区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工厂安全月度会上进行通报。
9.2.8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9.3 隐患上报
9.3.1 企业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 的重大隐患情况。
9.3.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9.4 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做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9.5 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9.5.1工程技术措施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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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除: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5)联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9.5.2 管理措施
主动地和有意识地研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9.5.3 沟通与教育措施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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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企业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相关专业知识。 9.5.4 防护及应急措施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9.5.5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0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闭环管理”,对隐患治理的效果进行验证和跟踪,按照隐患等级明确效果验证责任部门和验证程序要求。对已按照要求整改的隐患及时销号,对未按期和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应督促整改并实施考核。
11持续改进 11.1评审
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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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更新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建立健全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记录。 附件:
表1.风险点隐患排查内容清单(职责分配)表 表2.*********隐患排查记录表 表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通知单样表
表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表5.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表6.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企业成果清单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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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隐患排查频次表
序号 1 2 检查种类 工厂级安全检查 部门级检查 检查频次 月度 部门长每周一次 检查人/部门 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部门领导/安全负责人 工段长/工段安全员 检查内容 高风险作业区域 本部门操作机台、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场所 本部门操作机台、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附件、应急设施、安全标识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日常检查 定期检查 班组级检查 工段级检查 A及间断运行的设备 …… B(连续运行设备系统) C(其他) 每天 每班 每班 4小时 自定周期 每天 班组长/操作人员 岗位操作人员 岗位操作人员 各部门安全员/班组长 相关作业区域 连续运行设备系统 班组重点安全区域 部门各班组机械设备/特种劳保防护用品 日常检查 重点防火区域 一般防火区域 全厂消防检查 特殊区域自定周期 每周两次 每周一次 每月一次 安全环保部 厂内防火区域 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消防设施、电器线路、防护设施、各项日常自查表有效性 防雷、防汛、防建筑物倒塌 防暑降温、防雷防洪等设施 防火设施 防火、防冻、大修安全检查 消防、治安保卫、安全用电、外包方现场、各项物资材料的保管 全厂范围内的个别特殊部位如制冷站、空压站、污水站、发酵间、危化品存放点、配电室、CO2回收、外来施工场所等区域 13 专项检查 定期/不定期 管理部门 14 15 16 17 18 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假日前 安全环保部 节假日检查 (春节/五一/十一等) 安全环保部 19 综合检查 每周一次 安全环保部/各部门安全员 20 设施、设备启动前安全检查 设施、设备启动前 分管领导、工段长或班组长、安全人员与操作人员 本部门操作机台、设施、设备 注:表中A指工厂各部门班组检查区域,B是指工厂需检查连续运行设备系统的区域,C是指经营性公 22
司要求检查的一些其他区域。具体的检查区域、检查人、检查内容需根据工厂各部门班组情况及公司要求自定。
附件B
安全查核卡
说明:
1. 表中排查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增加相关内容,但不能 减少。
2.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企业 内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时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查核卡评价办法:
3.1本查核表内容共分4部分、29个模块,总分1037分,每项查核内容对应相应的分值; 3.2查核得分=所查核的项目得分/所查核的项目总分值 3.3上次查核整改验证每一项不符合在查核得分中扣2分;
3.4工厂漏报、瞒报工伤事故否决整个查核卡得分。
1 安全查核卡-管理体系部分(基础管理类)
项目 0.1.1 内容 分值 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 2 2 得分 问题描述 是否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 计划通过外审的工厂,是否建立推进计划,并进行内审、0.1.2 管理评审/已通过外部认证的企业,是否按计划进行内审、管理评审及外部审核 0.2 法律法规 0.2.1 是否建立识别和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 0.2.2 建立法律法规清单,清单及时更新 0.2.3 收集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全面(每少1个扣2分) 0.2.4
是否对收集的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评估与定期评估(适用性、符合性) 23
2 2 5 5
0.2.5 收集的法律法规是否组织学习并转化为可执行文件 5 0.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成立安委会,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缺少1次扣2分) 0.3.2 是否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职责清晰 0.3.1 0.3.3 是否按法规要求配置专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 0.3.4 安全人员变动是否向总部汇报并进行正常交接 总经理、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一把手、各职能厂级领导、0.3.6 各车间部门、专职人员、班组、岗位员工等) 0.3.5 5 5 5 5 5 5 0.4 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0.4.1 是否建立健全了危险源识别、评价及分级的制度 0.4.2 是否结合工厂实际建立了危险隐患清单并定期更新 实施维修、施工等项目之前是否进行危险源辨识并明确安全控制措施 有无遗漏重大危险隐患(每遗漏1处扣2分,直至此模块0.4.4 分值扣完) 0.4.3 2 5 2 2 0.5 安全目标考核 0.5.1 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目标并进行跟踪 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包含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且不低于公司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否进行了三级分解(目标责任书),落实到0.5.3 具体责任人(每少一个班组级以上目标责任书扣3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0.5.2 0.5.4 是否建立过程控制指标并按标准考核 0.5.5 是否建立连带考核制度,并已按规定执行 2 2 5 5 2 0.6 安全制度建设(制度内容符合法规和公司相关要求) 0.6.1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文件实施前的培训 5 0.6.2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文件切换 5 0.6.3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文件DV拍摄 5 0.6.4 0.6.5 0.6.6 0.6.7 0.6.8 0.6.9 0.6.10 0.6.11 0.6.12 0.6.13 0.6.14 是否参与总部组织其他文件学习转换的活动(不参与的不得分) 是否建立动火作业、封闭空间、登高作业、动氨作业、临时用电、挖掘、起重吊装、挂牌上锁等高风险作业审批制度(每少1个扣1分) 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清单 是否建立了承包商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了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是否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是事建立了出入厂登记制度(门卫管理制度) 24
5 5 2 2 2 2 2 2 2 2 2
0.6.15 是否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0.6.16 是否建立了综合应急预案 是否建立氨泄露、火灾、雷电、台风、暴风雪、防汛、食物中毒、锅炉爆炸、危险化学品泄露、触电、班车道路交0.6.17 通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工厂实际情况,每缺少1项扣5分) 0.6.18 是否建立了工伤统计和报告制度 0.6.19 是否建立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或SOP(每少一个扣2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2 2 5 2 5 0.7 安全信息与数据 0.7.1 是否建立与政府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网络 总经理是否每月参加安全会议(全年不少于10次,每少1次此项不得分) 安全会议是否按总部统一要求内容进行,会议纪要是否定0.7.3 期上报总部备案,安全会议决议是否跟踪落实 总经理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周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0.7.4 全年不少于30次,每少1次此项不得分) 0.7.2 0.7.5 是否编制安全预算,安全投入实施率不低于92% 是否及时更新安全台帐,并保证数据真实性(每发现1处漏报或不真实数据扣1分) 是否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月报、工伤报表及其他报表,数0.7.7 据是否真实可靠(每出现1次上报不及时或数据不真实扣1分) 总部抽查的安全事项及时提报并符合要求,如果出现问题0.7.8 按相关模块标准扣罚 0.7.6 0.7.9 安全事故事件是否按照要求直报总裁及分管领导 2 5 5 5 5 3 3 0 10 0.8管理工具 BBS JSEA 0.8.1 0.8.2 0.8.3 0.8.4 0.8.5 0.8.6 0.8.7 0.8.8 0.8.9 0.8.10 0.8.11 0.8.12 是否按照计划培养总部认可的讲师(缺少一人不得分) 是否按照计划培养工厂认可的观察师(缺少一人不得分)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厂级bbs观察(每月四次缺少一项不得分)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部门级bbs观察(每月8次缺少一项不得分)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班组级bbs观察(每月8次缺少一项本项不得分) 是否将BBS应用到承包商管理 是否将BBS观察的内容应用到班组和部门会议 是否规范填写观察卡(三张卡片不规范不得分) 是否每月汇总分析各部门行为安全观察结果 是否及时将汇总数据上报给公司总部。 维修、改造项目等是否实施了JSEA(如氨系统改造、发酵罐维修、包装部设备更新等设备改造更新项目) JSEA是否有效,辨识的风险是否在执行中的得到控制(风险:评估与确定措施;沟通与确认;监督与跟踪等内容人员培训、现场) 5 5 5 5 5 5 5 5 5 5 10 10 0.9 ISRS
25
0.9.1 0.9.2 0.9.3 0.9.4 是否按照计划培养总部认可的评估师(缺少一人不得分)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自评(打分和评价结果)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互相评价(打分和评价结果) 评估师是否按照计划参与总部组织的评价 5 5 5 5 0.10班组管理 0.10.1 0.10.2 0.10.3 0.10.4 0.10.5 0.10.6 0.10.7 制定班组建设制度,包括人员职责、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 组织基层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具备相关能力 是否建立班组定期检查制度 是否定期举行班组内部学习和培训 班组是否建立了问题统计与跟踪机制 是否有制度确保所有相关信息传递到接班人员 组织是否定期评估交接班的有效性? 5 5 5 5 5 5 5 总计 302 2 安全查核卡-高风险作业部分(生产现场类)
项目 内容 1.1 动火作业 1.1.1 是否建立了三级动火作业区域 动火作业是否按要求审批(每有1次未审批或审批不规范扣1分,1.1.2 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一类区域动火是否经过总经理审批(每有1次未审批或审批不规1.1.3 范扣1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动火人员证件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并按规定填写(每有1次违反扣1.1.4 1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1.1.5 危险区域(如洗瓶机、污水处理)动火是否进行气体浓度检测 1.1.6 许可证是否仅在一班次、一个工作区域内有效 焊接工具,如焊机电线、乙炔管、氧气管、焊枪等应完好无缺并1.1.7 功能完备 氧气、乙炔气瓶间距是否超过5M,气瓶与动火点间距是否超过1.1.8 10M 作业点处10米半径范围内所有的易燃物品和垃圾是否被清理或1.1.9 覆盖 1.1.10 相关容器或管道中所有的可燃液体和气体是否被清除 1.1.11 动火作业现场是否配备了适用的灭火器材 如果在封闭区域工作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或排风扇排出烟气或其他1.1.12 气体 1.1.13 动火现场及动火完成后是否有人监护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分值 得分 问题描述 1.2 受限空间 1.2.1 封闭空间辨识是否全面 是否按要求审批“进入封闭空间工作许可证”(每有1次未审批或1.2.2 审批不规范扣1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1.2.3 是否配备气体检测仪并校准,如未配备此模块不得分 1.2.4 封闭空间氧含量是否在19.5%-23.5%范围内 1.2.5 可燃物的浓度是否测量(浓度低于爆炸下限LEL的10%) 26
1.2.6 1.2.7 1.2.8 1.2.9 1.2.10 1.2.11 对于酿造工艺的容器,CO2和CO的含量是否测量 进入有毒有害空间是否进行有毒气体的测量 承包商进入封闭空间是否进行了培训 进入封闭空间是否指定了监护人(至少2人) 封闭空间出入口是否进行有效防护 封闭空间现场是否有明显警示标识 2 2 2 2 2 2 1.3 登高作业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3.9 登高作业是否按要求审批(每有1次未审批或审批不规范扣1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2米以上高空作业是否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5米以上登高作业是否配备了全身安全带 所用登高工具、安全用具(如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并安全可靠 作业区域地面是否划出禁区,用警示带围起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是否装入工具袋 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登高直梯2米以上部分是否设有护笼 登高作业平台边缘是否设有踢脚板 高空作业平台、楼梯、扶梯、踏板、护栏设置是否规范 2 2 2 2 2 2 2 2 2 2 1.4 氨与二氧化碳系统标准化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4.10 1.4.11 1.4.12 1.4.13 动氨作业是否执行审批(每有1次未审批或审批不规范扣1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安全操作规程、氨泄露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到岗到位,并为所有操作人员所熟悉 安全阀的开口是否在室外 液氨储罐是否有静电接地装置 氨系统法兰连接是否有跨接线 作业区域通风设施配置(排风能力、防爆等)是否达到公司标准要求 现场是否设置报警装置,报警限值设定符合公司标准 液氨罐区是否设置有氨泄露探头和喷淋装置,并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在线监测报警装置与喷淋、排风装置是否实现联动,并保留手动,有备用电源 是否按公司标准配备A级防化服和空气呼吸器 操作人员是否能在2分钟内正确穿戴应急防护用品 是否建立了防护用品的维护及检查标准并按规定检查、储存 紧急泄氨装置设置是否合理,现场是否有操作SOP与警示标识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4.14 是否制定液氨装卸SOP,现场是否设置静电接地装置 1.4.15 氨系统现场是否配置开花水枪,应急水压是否达到4公斤以上 1.4.16 制冷控制室门、观察窗是否按标准设置 1.4.17 二氧化碳储存、作业区域是否规范设置在线监测报警装置 二氧化碳排风装置设置是否规范、实现联动,保留手动,有备用电源 二氧化碳储存、作业区域控制室、出入门口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1.4.19 识与警报装置 1.4.18 1.4.20 二氧化碳系统安全阀出口是否引至室外,排放区域是否远离人员 27
1.5 厂内交通 1.5.1 厂区重点部位是否装有限高限速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1.5.2 仓储物流区域是否人车分流,路面是否画线 抽查10分钟内人员通行遵章率(按规定通行人数/现场通行总人1.5.3 数,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1.5.4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是否装设阻火器 厂内车辆是否限速(机动车不得超过15km/h,叉车不得超过1.5.5 5km/h) 成品、原料库内垛位间距是否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是否整齐、无1.5.6 歪垛 1.5.7 厂内车辆牌照是否醒目完好,各部件完整齐全 厂内车辆停放时间是否熄火、拉手闸,叉车货叉是否归位,点火1.5.8 开关钥匙是否放在车上 1.5.9 厂区弯道、出入库门等阻碍视线部位是否安装反光镜 1.5.10 大型运输车辆倒车是否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 货运机动车是否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1.5.11 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1.5.12 叉车除驾驶员外是否载人,是否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 1.5.13 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是否进入生产区域 1.5.14 厂内车辆是否配置车载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完好 厂内物流区域内识别并设置红色区域,车辆进入红色区域后,人1.5.15 员严禁进入 1.5.16 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在厂内过夜 1.5.17 物流区域配置足够摄像头,能够无死角监控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6 危险化学品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6.10 1.6.11 1.6.12 1.6.13 1.6.14 危险化学品标示是否发放到各储存、使用部位(每缺少1个扣1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危险化学品进出厂门是否执行登记制度 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是否核查登记 化学品储存区域是否设置明显标志 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是否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标签是否清晰明了 是否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或其他用品,如: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不能存放在一起 化学品存储、使用现场是否设置二级围堰 化学品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安全喷淋及洗眼站等安全设施并运转正常 化学品存量是否合理 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实行双人收发, 双人保管制度 油墨、稀释剂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易燃易爆危化品库房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如液化气瓶库、食堂灶间及气瓶存放区域、燃气锅炉调节房等区域(少一处扣一分) 污水处理沼气水位计定期进行巡检 沼气回收脱硫剂完好有效、定期更换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3 1.7 承包商及施工安全管理 1.7.1 工厂是否对承包单位及人员进行相关资质审验 1.7.2 明确了承包商的选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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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1.7.4 1.7.5 1.7.6 针对每类承包商明确评价方法 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了预审 是否对承包商的资格进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选择承包商 是否与承包商签订了安全协议、治安责任保证书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7.7 是否收取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 1.7.8 承包商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持有效证件 1.7.9 是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与正式工相同)与安全交底 承包商主要负责人每月参加工厂安全专题会议,汇报安全管理工1.7.10 作(每缺少1次扣1分,最高10分) 1.7.11 组织和承包商现场经理/负责人是否定期开会讨论运行中的问题 1.7.12 承包商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保留安全检查记录 1.7.13 工厂是否指定项目安全责任人 1.7.14 1.7.15 1.7.16 1.7.17 1.7.18 1.7.19 1.7.20 1.7.21 1.7.22 1.7.23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8.10 1.8.11 是否制定了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承包商、施工人员是否登记并办理出入证 承包商、施工单位携带的设备设施是否登记备案 承包商、施工单位携带的危险化学品是否登记备案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隔离带或围挡并悬挂施工标志牌 深基坑开挖是否执行挖掘审批并进行基坑支护 工厂是否将承包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保留记录 是否在承包商完成合同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审 付费之前,组织是否已确保承包商的工作满足相关的要求 1.8 电气安全 电气开关、插头、插座、接线板是否良好 电气柜内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走线是否规范,是否有无关用品 电气设备是否按规定接零或接地 是否按规定悬挂用电安全标识牌 临时用电是否申请了“用电申请表” 电源线是否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 配电室门口是否设有防鼠板,保密窗是否设有防护网 配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现场通风措施是否良好 配电室各项制度、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是否按要求填写工作票、操作票 电力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应齐备、完好无损并定期校验 全厂电气线路是否按电气人员分工划分责任区,定期巡检,保留1.8.12 记录 1.8.13 建筑物避雷装置是否完好并定期检验 1.8.14 制冷、液化气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是否为防爆电器 1.9 粉尘控制 1.9.1 1.9.2 1.9.3 1.9.4 1.9.5 产生粉尘的设备(输送管道)是否保持良好密封 输送管道非金属部位是否进行静电跨接 粉尘现场设备是否进行静电接地,并定期检测 粉尘现场是否设置除尘、通风装置,并保持完好使用状态 粉尘现场的电器、线路是否防爆 29
1.9.6 粉尘现场是否定期清理,有无积尘 2 2 2 2 2 2 289 1.10 挂牌/上锁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合计 是否建立挂牌上锁制度 电气检修作业时是否进行挂牌上锁 氨系统作业时是否进行挂牌上锁 蒸汽热水系统作业时是否进行挂牌上锁 酸碱刷洗作业时是否进行挂牌上锁 3 安全查核卡-基本管理(生产现场类)
项目 内容 2.1 特种设备 2.1.1 特种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是否从有资质单位获得 是否将所有特种设备纳入台账管理(每少1台扣5分,直至整个2.1.2 查核卡分值扣完) 特种设备未注册登记、未取得使用证、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2.1.3 合格未及时整改的(每台扣5分,直至整个查核卡分值扣完) 2.1.4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定期校验(每发现1处扣1分) 2.1.5 2.1.6 2.1.7 2.1.8 2.1.9 2.1.10 特种设备注册铭牌或使用登记证是否现场悬挂(每发现1处扣1分) 锅炉超压和低水位连锁装置可靠有效,发现一处扣5分,发现两处本项目不得分 涉氨压力管道未注册登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及时整改的 特种设备台帐是否明确了检定周期和检定的有效期 是否明确特种设备管理流程和职责 是否建立了设施/设备暂存/闲置、转让、报废管理的程序 3 5 5 5 5 5 5 5 5 5 分值 得分 问题描述 2.2 个人防护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是否转化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按照或严于此标准发放(每有1个岗位低于公司标准扣1分) 集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公司要求进行采购 所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三证一标识” 所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由安全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后发放 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是否以旧换新 现场抽检1条包装线,有一人未佩戴或佩戴不规范本项不得分(含外包人员) 3 5 1 1 1 5 5 2 5 2.2.7 包装以外岗位是否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每发现1人未佩戴扣1分) 2.2.8 氨系统、粉尘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2.2.9 承包方是否按公司标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每1家不达标准扣3分;每1名承包方员工佩戴不规范扣1分 2.3 安全培训 2.3.1 是否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月度跟踪 2.3.2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是否达到36学时并建立确认记录(现场安全讲解不少于8学时,每有1人不符合扣1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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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新员工3个月内是否佩戴“新员工袖标”,是否单独从事主机台操作 5 3 1 2.3.4 全员人均安全培训学时是否达到12学时,第一季度不低于4学时 2.3.5 是否建立安全培训记录和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工 、配电值班工、锅炉工、锅炉水处理工、焊工、货梯司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制冷工、起重机械工、叉车司机、电瓶车司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每发现1人未持证扣5分,直至此模块分值扣完)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是否悬挂到操作现场(每发现1人证件未现场悬挂扣1分) 是否建立了培训目标和标准 培训需求分析是否识别了所有管理者的培训需求 是否评审和更新培训需求 是否定期评估教师的资格和能力 培训计划是否明确了具体的培训实施安排 是否按计划对管理层实施了培训 是否按计划对员工实施了培训 是否进行管理层的上岗培训 是否进行了基本的入场培训 是否评估上年度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 2.3.6 5 2.3.7 2.3.8 2.3.9 2.3.10 2.3.11 2.3.12 2.3.13 2.3.14 2.3.15 2.3.16 2.3.17 3 5 5 5 5 5 5 5 5 5 5 2.4 安全检查 是否建立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厂级每月2 次,部门级每周1次,班组级每班1次,每缺少1次扣1分 是否开展节假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公司要求开展专项2.5.2 安全生产自查,每缺少1次扣1分 是否按公司要求组织、开展工厂间安全互查,并提报检查报告,2.5.3 跟踪落实整改事项 2.5.4 安全隐患整改是否有效(每有1项未整改扣1分) 2.5.1 5 5 5 5 1 3 1 1 2 2.5 三同时 重大危险源评价 2.8.1 是否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 外部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是否进行了安全、职业健康预评价2.8.2 与验收评价 2.8.3 外部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是否进行了消防审查、备案及验收 2.8.4 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申报 2.8.5 是否按法规要求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现状评价 2.6 职业健康 2.9.1 2.9.2 2.9.3 2.9.4 2.9.5
是否对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申报,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回执,并对变动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是否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环境进行了检测(每漏检1处扣3分,直至整个查核卡分值扣完) 危害作业现场是否设置相应职业危害告知(每缺少1现场扣1分,至扣完本模块分值) 是否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通过劳动合同签订进行职业危害告知(每缺少1人扣1分,至扣完本模块分值) 是否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岗前、岗中、离岗)(每漏检1人扣3分,直至整个查核卡分值扣完) 31
1 3 3 3 3
2.9.6 2.9.7 体检异常员工是否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是否调离原工作岗位(每1人未复检或未调离扣5分,直至整个查核卡分值扣完) 是否建立职业危害员工健康档案,做到1人1档(每1人缺少档案扣1分,至扣完本模块分值) 5 1 5 5 5 5 5 5 2.9.8 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风险采取了设计控制或工程控制措施 2.9.9 识别的职业病危害风险采取了管理或程序控制措施 是否对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危险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注:有效控制2.9.10 指建立和实施了程序/安全操作规程,设立了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识,提供了个人防护用品,实施了监视和测量等) 所有员工是否能够了解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的相关信2.9.11 息 是否建立了有关制度,确保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健康体检并对其健2.9.12 康信息进行保密 员工健康体检的信息或者可能的健康问题是否以保密的方式告知2.9.13 员工本人 2.7 应急预案 2.10.1 2.10.2 2.10.3 2.10.4 2.10.5 2.10.6 2.10.7 2.10.8 2.10.9 氨泄漏、火灾应急预案每年至少2次,食物中毒、恶劣天气、锅炉爆炸、二氧化碳泄漏、危险化学品、触电、班车道路交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可根据工厂实际情况,每缺少1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扣5分) 是否进行了应急风险分析 建立了识别应急场景的团队 识别的每个应急计划均制定负责人 对应急场景的风险评价包括健康、安全、环境和业务事项 根据风险评价完善应急需求 组织是否指定和培训了足够的急救人员 急救人员是否能够及时得到急救物资 应急预案演练是否保留记录,并定期评审和改进 5 2 2 2 2 2 2 2 1 2 2 1 1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2.10.10 发生紧急情况或演练和训练后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 2.10.11 应急物资(含应急、通讯、急救设施等)是否齐全、有效 2.8 工伤事故 2.11.1 是否按规定对工伤进行统计,建立了事故台帐并定期分析 2.11.2 是否对事故苗子进行收集、分析 是否存在应上报总部的工伤事故隐报、瞒报、拖延不报的情况(每2.11.3 发现1次否决整个查核卡得分) 2.11.4 工伤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 2.11.5 2.11.6 2.11.7 2.11.8 2.11.9 2.11.10 2.11.11 2.11.12 是否建立了事故/事件报告的机制 是否建立了事故/事件调查分析程序 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是否以规定的格式记录 是否要求事故/事件的当事人参与事故/事件的报告和调查 是否要求一线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与事故/事件的报告和调查 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是否参与了所有重大事故/事件的现场调查 工会或员工代表是否参与了事故/事件的调查 负责事故/事件调查的人员是否接受了有关的技术培训 是否明确要求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从中吸取教训并判2.11.13 断其趋势 2.11.14 是否针对事故/事件分析的结果实施了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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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消防安全 2.12.1 2.12.2 2.12.3 2.12.4 2.12.5 2.12.6 2.12.7 2.12.8 2.12.9 2.12.10 2.12.11 2.12.12 2.12.13 2.12.14 2.12.15 2.12.16 2.12.13 灭火器、消火栓、安全出口、配电柜、安全喷淋及洗眼站前面及附近(至少一米)是否堆放物品 应急门、应急灯、应急标志是否良好 消防栓、消防带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消防栓接口与消防箱底之间距离是否合理 消防带的卷法是否规范 灭火器配备种类是否合理 灭火器是否良好(每发现1具灭火器失效扣1分) 消防器材配备是否与标识牌一致 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是否张贴现场 是否制定消防巡检制度并严格执行,现场保留巡检记录 厂区内是否存在违法板房建筑(消防设计图以外,使用保温材料未达防火等级) 食堂烟道是否定期进行清理,并保留记录 是否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应急疏散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是否发生119出警的火灾,并及时提报总部 1 1 1 1 1 1 3 1 1 2 2 2 5 5 5 5 10 2.10 生产现场 2.13.1 2.13.2 2.13.3 2.13.4 2.13.5 2.13.6 2.13.7 2.13.8 2.13.9 2.13.10 2.13.11 是否执行“安全管理看得见”(总部已发布的岗位标示每少1个扣3分,直至整个查核卡分值扣完) 是否明确设置健康、安全、环保标志与标识的要求 是否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是否在重点要害部位醒目设置火灾危险性标示 是否对安全环保标志标识进行检查应确保满足有关的要求 现场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1分) 地面是否有碎玻璃、积水 地沟是否清理干净,并加盖板 现场是否有重点设备的操作规程或SOP 是否设置(工厂、部门、班组)损失工作日工伤标识牌,并及时更新(每缺少1个扣1人,最高3分) 现场是否设置关键危险点(一、二、三类)标识(每缺少1个扣1人,最高5分) 5 5 5 5 5 3 1 1 1 3 5 2.11 机械防护 联锁 洗瓶机、杀菌机顶部是否安装防护栏(每发现1处未安装此项不得分) 洗瓶机主传动轴是否安装防护罩(每发现1处未安装此模块不得2.14.2 分) 洗瓶机是否安装排氢装置并连接到室外(每发现1处未安装此项2.14.3 不得分) 包装线设备(洗瓶、装酒、杀菌、塑包、全包、装、卸箱机)是2.14.4 否安装防护栏和联锁保护装置(每发现1处未安装此模块不得分)并保持完好有效 2.14.1 2.14.5 蒸发冷等设备巡检平台是否安装护栏 33
5 5 5 5 3
2.14.6 其他设备传动带、传动轴、传动链等外露危险部件或部位是否设置了安全防护装置(每发现1处扣1分) 5 5 5 1 3 1 1 2 2 446 2.14.7 是否识别了安全防护装置 2.14.8 是否对安全防护装置和移动式工具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 2.12 气瓶管理 2.15.1 气瓶运输是否使用专用气瓶推车并可靠紧固,防止滑落或滚动 气瓶(除氯、氨瓶外)放置时是否直立,并用绳索、链捆绑牢固,严禁卧放,严禁暴晒(每发现1个气瓶不符合扣1分) 气瓶在运输、贮存、使用、移动过程中应戴有安全帽、防震圈,2.15.3 以保护气瓶 2.15.2 2.15.4 储存气瓶是否空瓶与实瓶分开,氧气、乙炔气瓶是否隔离存放 2.15.5 液化气、天然气气瓶使用、存放现场是否设置泄漏报警与排风装置 2.15.6 气瓶入库是否进行验收,并保证气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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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
风险点隐患排查内容清单(职责分配)表
序号 风险点风险点 编号 1 作业工序 危险源 (危险因素) 风事故 类型 管控措施 险 基层组织检查 专业组织检查 公司 排查 岗车设工生等位周间周分周备周艺周产周消周安周公周级 班期 工期 厂 期 设期 技期 运期 防 期 全 期 司 期 组 段 施 术 行 (1) (2) (3) 2 3 备注:1、上表中隐患排查表检查周期 “A”代表日查、“B”代表周查、“C”代表月查、“D”代表季度查、“E”代表年度查
2、上级负责管控的隐患下级必须负责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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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隐患排查记录表
排查主体: 排查人: 排查日期:年 月 日
隐患排查依据 (典型管控措施) 隐患位置 隐患类型 隐患情况描述 原因分析 整改建议 处置措施 隐患级别 序号 排查范围 1 2 3 4 … 注: 1、排查主体分为:厂公司级、专业级(含机电、设备、工艺、自动化、生产、消防等)、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2、排查人指排查小组组成人员;
3、隐患级别分为重大除患和一般隐患,按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规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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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通知单样表 被通知单位 检查类型 序号 所在区域 隐患类型 隐患描述 排查依据 整改要求 检查时间 通知部门 隐患详情及要求 整改时间 责任人 完成情况 销号记录 注:1、每次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尽快下发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备注”栏内,注明”重大“字样”。
2、表中“隐患类型”是指对隐患的性质描述,如电气隐患、机械隐患、防火防爆隐患、职业健康隐患等。
3、被通知单位应根据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并填写反馈“事故隐患整改反馈表”。尤其要对隐患存在原因进行分析,以便制定整改措施的系统性。
4、表中“销号记录”是指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主管部门或单位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确认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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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隐患编号: 单位名称 隐患名称 发现时间 单位负责人 隐患类型 治理完成时限 隐患概况:(包括隐患形成原因、可能影响范围、造成的死亡人数、造成的职业病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主要治理方案:(包括治理措施、所需资金、完成时限、治理期间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整 改 情 况 单 位 分 管 领 导 意 见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意 见 监 管 部 门 意 见 注:由于重大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的事故后果严重,因此需要企业特别关注。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完成后,应填写重大事故隐患销号记录。鉴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当地安监部门将纳入监管重点,因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施销号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效果应当由监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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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单位: 年 月 日
隐患基序号 隐患名称 排查时间 隐患地点 本情况 目标要求 单位及责任人 单位及责任人 完成情况 完成时间 整改 整改责任 整改督办 整改 整改 注: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除建立上述要求体现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台账外,还应填写企业的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实施分类汇总的目的是为企业定期开展风险分析提供客观依据,当某一类型的隐患较为突出时,可能说明企业在相关专业安全管理方面需要整体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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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企业成果清单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企业成果清单(建议案)
6.1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指南》应明确隐患排查方案、隐患排查标准、隐患排查实施步骤、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治理措施原则、隐患信息上报、隐患治理程序、隐患闭环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记录表格等内容;
——《指南》应做到实践为主,兼顾理论;系统规范,便于推广。 6.2 建设过程记录信息
(1)风险点隐患排查内容清单(职责分配)表 (2)*********隐患排查记录表 (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通知单样表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5)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6.3 最终样本成果内容
(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2)事故隐患分类汇总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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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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