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在洪灾、汛期及 台风发生时有效地应对灾情,保障现场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防汛、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 工作方针与原则
(1) 施工现场“三防” 应急预案,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
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2) 范围。本规定所称“三防”应急预案是指突然发生,一旦发生汛灾、
洪灾或台风灾害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三防领导小组的各个职能要立刻到场,检查受灾情况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工地临时建筑物的防汛、防洪、防台风处理情况。
二、 组织领导
(1) 本项目部设立“三防”应急工作小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施
工现场监理人员的“三防”应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布置、统一指挥。制定“三防”预案,落实各相关人员职责,制定有效的应急控制措施。
(2) 应急预案启动前,项目监理部现场应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应急预案启
动后,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 应急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出现“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时,项目监理部必须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 立即清点现场监理人员,抢救受害员工,必要时及时疏散人员;
(2) 立即将灾情上报甲方、当地主管部门及公司本部;
(3) 对受伤者立即送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 督促施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实施抢险救灾,并防控可能发生的二次灾害;
(5) 对灾害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实施封闭管理,就地隔离,杜绝人员出入,待卫生部门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后,按卫生部门意见实施;
(6) 对传染病发病人员或疑似病例,必须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尽快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对非传染性疾病发病人员,应实施快速报治;
(7) 对食物中毒等病例,应立即送医院就治,应向卫生部门送检食物留样品,对未发病的就餐人员要进行监控和摸底,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的救治;
(8) 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必须将台风气象信息和的防台风要求通知到全体监理人员,并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风检查,并将这一工作制度化;
(9) 重点加强对基坑(高边坡)、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离人员并报告上级部门;
(10) 遇暴雨、6级以上强风等灾害性天气,禁止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和机械设备作业,确保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
四、 报告检查制度
(1) 进驻施工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要检查和督促灾害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和器材的落实。
(2) 总监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灾害报告制度,制定报告程序,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3) 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时,总监要及时向监理公司本部报告灾情与进展、监理人员状况和已/拟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4) 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后,总监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必要时及时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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