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反复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经2010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对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映,以便进一步研究和修订。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
2.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
行)》的说明
3.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标准 4.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外语条件的说明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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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合理配臵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申报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对任现职期间剽窃他人学术论文或成果、伪造科研数据、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已有规定不能申报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第三条 如申报2次未能晋升者,需暂停一年申报。
第四条 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岗位一致,并符合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评审分类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
(一)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和教辅系列的在职人员(其中新机制人员、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
(二)海外引进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工程”高校调入人员。
第六条 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图书档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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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系列、中小幼教师系列等。
(一)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和高教管理系列由我校评审;
(二)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图书档案出版系列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和中小幼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我校委托广东省或广州市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资格后向学校申请聘任。
第三章 评审指标
第七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根据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高聘岗位设臵数确定,评审指标由学校下达至各学院或系列,各学院或系列评审组向学校推荐的人选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数。
第 按照教育部“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教师聘任制改革原则,依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臵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高聘岗位设臵时以教师为主,重点考虑重点学科、急需发展学科及主要承担本科公共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教师。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岗位设臵要求;
(二)专业技术队伍总体状况和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结构;
(三)学科建设:重点考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
(四)队伍建设:重点考虑急需补充研究生导师学科(特别是博士生导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匮乏学科;
(五)基地建设:重点考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六)基础和公共教学:向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和教学标志性成果的教学团队倾斜。
第四章 评审机构
第九条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学校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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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下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
第十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组成,任期5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是学校评审工作的最高机构,对学校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负责全校评议与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聘任名单。
第十一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代表组成,任期5年。负责对各系列和学院评审机构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个人师德、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完成聘期任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二条 学校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国内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教授代表组成,任期2年。分别负责对海外引进人才和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工程”高校调入人员进行评议,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推荐聘任人选。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专职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组长由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代表组成,任期2年。分别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和各系列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工作小组。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代表组成,任期2年,负责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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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应评审机构推荐人选。
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工作小组组长由或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部分党政领导、人事组织秘书、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任期2年,负责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视情况成立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工作。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申报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提交代表作参加匿名通信评议。申报正高者提交代表作论文3篇(一式3份),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组织三位校外专家评议;申报副高者提交代表作2篇(一式2份),由所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工作小组组织两位校外专家评议。代表作通信评议结果原则上均需“基本达到”以上(含基本达到)才能进入评审。
第十六条 各单位推荐人选向学校申报前,其材料须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公示5天。公示前应将公示时间、地点和对象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
第十七条 申报者代表作通信评议结果返回后,各学院和系列评议与聘任工作小组组织评议,申报正高者需进行答辩。申报副高者需在学院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答辩,在各系列是否答辩视情况而定。
第十 各学院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全体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会议和评审结果方为有效。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得票数不得少于应出席全体人员数一半以上(含一半)。各系列和学院只能在指标内向学校推荐。学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原则上不予受理,若确需申报,需经各系列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同意并上报学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同意后,方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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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时,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全体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会议和评审结果方为有效。向学校聘任领导小组推荐的人选得票数不得少于应出席全体人员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
第二十条 评审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的人选名单需在学校办公信息网上公示15天。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领导小组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委员会推荐的人选,根据评议情况和公示结果进行审议,决定聘任名单。
第六章 纪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成员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本人应予回避。
第二十四条 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成员及组织评审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评审规定和评审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借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评审对象;
(二)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讨论和表决情况,不得泄露匿名通信评议专家名单;
(三)不得接受个人对评审情况的查询;
(四)不得以帮助评审对象为名,与评审对象达成任何交易; (五)党政领导担任各级评审机构成员时,在评审中应以成员身份行使评审权力和履行评审义务,不得以领导名义干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六)各级评审机构成员因故未出席评审会时,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补投票;
(七)不得违反学校规定的其他评审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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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申报者不得威胁、打击报复、诬陷各级评审机构成员和组织评审工作人员。
经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确认属违反上述评审纪律者,学校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处理;学校未明确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撤销评审成员资格或评审工作资格、取消申报资格等各类处分。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申报者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向所在单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或投诉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作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申诉或投诉情况的调查了解,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汇报,并执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处理决议。
第二十七条 所在单位接到申诉或投诉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接到申诉或投诉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上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
第二十 对于学院评审结果,若学院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半以上(含一半)联名要求复议,学院评审机构应予以复议,并以复议结果为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评审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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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试行)
目 录
一、教师系列 ................................................... 10 (一)一般教师系列 ............................................. 10 教授 ........................................................... 10 副教授 ......................................................... 14 讲师 ........................................................... 16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 ................................. 18 教授 ........................................................... 18 副教授 ......................................................... 19 讲师 ........................................................... 20 (三)设计类教师系列 ........................................... 21 教授 ........................................................... 21 副教授 ......................................................... 23 讲师 ........................................................... 25 附录一:成果分类办法 ........................................... 25 附录二:成果分类说明 ........................................... 26 (四)音乐舞蹈类教师系列 ....................................... 28 教授 ........................................................... 28 副教授 ......................................................... 30 讲师 ........................................................... 31 附录一:成果说明 ............................................... 32 附录二:成果类别 ............................................... 33 (五)体育类教师系列 ........................................... 37 教授 ........................................................... 37 副教授 ......................................................... 38 讲师 ........................................................... 40 附录:关于运动成绩(冠军)的认定 ............................... 41 二、专职科研系列 ............................................... 42 研究员 ......................................................... 42 副研究员 ....................................................... 44 助理研究员 ..................................................... 46 三、工程系列 ................................................... 47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47 高级工程师 ..................................................... 49 工程师 ......................................................... 51 四、实验技术系列 ............................................... 53 教授级高级实验师 ............................................... 53 高级实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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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师 ......................................................... 55 五、高教管理系列 ............................................... 57 研究员 ......................................................... 57 副研究员 ....................................................... 58 助理研究员 ..................................................... 58 六、其他系列 ................................................... 60 博士后副研究员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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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系列
一般教师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本科生评教结果平均分不低于4.2分;申报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5分,申报副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0分。
教 授
现任副教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其中申报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是指承担全校性基础课或公共课,目前在“兴华人才工程”教学团队并参加过一次教学团队考核的教师。
一、必备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若无博士学位,在必备条件中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增加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其他教师增加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对于个别特殊学科的教师,学位要求适当放宽。
(二)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
(三)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全程系统讲授过1门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
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全程系统讲授过1门本科或2门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12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实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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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全程系统讲授过2门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课程,每年至少主讲1门全校性基础课、公共课、通选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36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192实际学时。
(四)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 篇;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和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各发表论文1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1篇,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良好。
(五)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理工类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相同等级项目)1项,文科类教师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人文社科(含软科学)项目2项;
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理工类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相同等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文科类教师主持省部级人文社科(含软科学)项目1项;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 (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以科研为主和教学科研并重 1. 理工类
(1)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八名,或一等奖排前四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两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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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三名。
(3)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
(4)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1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译著2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且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
(5)工科类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70万元;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主持科技开发、科技工程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100万元(不包括建筑设计费、工程费)。
理科、经管类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35万元;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主持科技开发、科技工程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60万元(不包括建筑设计费、工程费)。
(6)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4项。
2. 文科类
(1)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前四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三等奖排前二名。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三名。
(3)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4)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
(5)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2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3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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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著2部,本人撰写20万字。
(6)主持国家级人文社科(含软科学)项目1项或省部级人文社科(含软科学)项目2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5万元。
(二)以教学为主
1.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9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3篇。
3. 主编国家级统编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省部级统编教材、规划教材、专著、译著2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
4. 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排前三名;或省部级精品课程排名第一;或国家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名第一。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三)、(四)、(五)和(六)条。
(二)文科类教师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其他类教师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有3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理工类教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五名,或一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文科类教师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
2.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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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工类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 10篇,其中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文科类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4. 理工类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级重点项目的子项目2项;文科类教师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项目1项。
副教授
现任讲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含1年);或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全程系统讲授过1门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14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75实际学时。
(三)任班主任或研究生级主任1年以上(含1年,特殊学院或学科除外);或受学校委派赴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含半年)。
(四)理工类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文科类教师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五)理工类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参加国家级项目1项;文科类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参加省部级项目1项。
(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理工类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前六名,或二等奖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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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九名,或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四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2.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
3. 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或对学校本科教育创新、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工作作出显著贡献,教学质量高,被评为校级教学名师;或获南光奖、学校教学优秀一等奖累计3次。
4.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5.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6.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1部;或主编教材、教参、工具书1部,本人撰写10万字。
7. 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排前五名;或省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并在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省级实验中心排前三名,并在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获校级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排前二名,并在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本人成绩突出。
8.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排前二名;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3项。
(二)文科类
1.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前四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三等奖排前二名。
2. 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3.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四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4. 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或对学校本科教育创新、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工作作出显著贡献,教学质量高,被评为校级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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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获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累计3次。
5.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6.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1部,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主编教材、教参、工具书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7. 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排前五名;省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并在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省级研究基地排前三名,并在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获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排前二名,并在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四)、(五)和(六)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32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有2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理工类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文科类教师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2. 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两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四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4. 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
讲 师
现任助教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讲授过1门课程,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程讨论、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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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带领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 (四)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撰写教材3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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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一线专职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各学院或党总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和学生政治辅导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教 授
现任副教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2条。
一、必备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若无博士学位,在必备条件中增加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二)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
(三)平均每学年承担1门以上课程,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达120实际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四)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五)主持省部级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1项。
(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研究和管理工作。
(七)申报年度内所负责学生工作无责任事故。 二、选择条件
(一)获国家级一等奖排前八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三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2项,均排名第一。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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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著作2部;或主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著作1部,参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著作2部,本人撰写20万字。
(四)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五)近5年来所负责学生工作无责任事故。
(六)作为第一负责人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知识、演讲、辩论、体育、文艺、美术竞赛活动获得国家(国际)级二等奖(银奖)以上;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其调研成果对国家相关部门的工作具有参考借鉴价值,受到国家领导人肯定,并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副教授
现任讲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2条。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平均每学年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达60实际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三)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四)主持校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1项。
(五)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研究和管理工作。
(六)申报年度内所负责学生工作无责任事故。 二、选择条件
(一)获与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厅局级以上一等奖排前二名。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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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著作1部;或参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
(四)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五)近5年来所负责学生工作无责任事故。
(六)作为第一负责人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知识、演讲、辩论、体育、文艺、美术竞赛活动获得省部级一等奖(金奖)或国家(国际)级三等奖(铜奖);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其调研成果对省部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具有参考借鉴价值,受到省部级领导的肯定,并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讲 师
现任助教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以上(含4年)。
(二)讲授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三)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参编专著3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研究和管理工作。
(五)申报年度内所负责学生工作无责任事故。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主持制定对相关工作领域有重要影响的文件、方案或报告,被校级各类工作会议或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并付诸实施的主题报告,1份相当于1篇E类期刊论文计算,折算的论文数不超过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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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教师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设计类(包括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工程图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本科生评教结果平均分不低于4.2分;申报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5分,申报副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0分。
教 授
现任副教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若无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同时在必备条件中增加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二)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全程系统讲授过1门本科或2门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创作)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24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128实际学时。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全程系统讲授过2门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课程,每年至少主讲1门全校性基础课、公共课、通选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36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192实际学时。
(三)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在C类以上(含C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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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教学科研并重
1. 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或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5项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
2. 获国家级一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级二等奖排前三名。 3. 在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1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2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
4.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
5. 获授权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或获授权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6项;或获授权国家(职务)外观设计专利。
(二)以教学为主
1. 获国家级一等奖排前八名;或获国家级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二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9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3篇;或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4项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1篇。
3. 主编国家级统编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省部级统编教材、规划教材、专著、译著2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
4. 获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前三名;或省部级精品课程排名第一;或国家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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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5. 获授权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或获授权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6项;或获授权国家(职务)外观设计专利。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和(四)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有3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2.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项目1项。
副教授
现任讲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承担2门本科或1门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24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128实际学时。
(三)任班主任(或研究生级主任)1年以上(含1年);或受学校委派赴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含半年)。
(四)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
(五)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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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或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2项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三)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累计3次;
(四)在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1部,并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4项;或主编教材、教参、工具书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并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4项;
(五)省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省级研究基地排前三名;或获校级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排前二名。
(六)获授权国家(职务)发明专利1项;或获授权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4项;或获授权国家(职务)外观设计专利6项。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四)、(五)和(六)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32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有2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2.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四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3. 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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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师
现任助教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讲授过1门课程,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程讨论、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带领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 (四)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撰写教材3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附录一:成果分类办法
本办法中展览均指大赛展览,成果分为A、B、C、D、E、F、G七类: 一、A类成果
(一)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获银奖以上(含银奖)。
(二)A类期刊论文。
(三)获得国际级相关设计的专业学会、协会、权威机构设立的各种大奖,如IDEA、IF、博朗、大阪国际设计竞赛、光宝奖、ASLA、意大利托萨伦佐国际风景园林奖等的银奖以上(含银奖)。
二、B类成果
(一)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获铜奖。 (二)在B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三) 获得国际级相关设计的专业学会、协会、权威机构设立的各
25
种大奖,如IDEA、IF、博朗、大阪国际设计竞赛、光宝奖、ASLA、意大利托萨伦佐国际风景园林奖等的铜奖。
三、C类成果
(一)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省级美展银奖以上(含银奖)。 (二)在C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三)C类期刊论文。
(四)获国家各部委主办的相关设计的全国性展览或比赛银奖以上(含银奖)。
四、D类成果
(一)获省美展铜奖;全国行业协会美展银奖以上(含银奖); (二)在D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三)D类期刊论文。
(四)获国家各部委主办的相关设计的全国性展览或比赛铜奖。 五、E类成果
(一)入选省美展;或获全国行业协会美展铜奖;
(二)在E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三)E类期刊论文。
(四)省级(同级行业协会)设计大赛一等奖。 六、F类成果 F类期刊论文。 七、G类成果 G类期刊论文。
附录二:成果分类说明
一、结合岗位聘任条件,为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和作品,学校按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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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论文=2篇B类论文=4篇C类论文=8篇D类论文=12篇E类论文计算。上述计算办法不得逆向换算。
二、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三、获奖或入选证书盖章如超过两个以上,以最高级别的盖章为准。 四、所有成果所占比例是:论文不能少于该职称要求数的60%,同一件作品被不同刊物刊载,被不同系统收录或获奖,按最高档次核定,不重复计算。
五、公开出版的个人作品集或画集,相当于D类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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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类教师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音乐、舞蹈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本科生评教结果平均分不低于4.2分;申报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5分,申报副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0分。
教 授
现任副教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若无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同时在必备条件中增加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二)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全程系统讲授过1门本科或2门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创作)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240实际学时,其中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年均128实际学时。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全程系统讲授过2门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课程,每年至少主讲1门全校性基础课、公共课、通选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36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192实际学时。
(三)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在C类以上(含C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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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教学科研并重
1. 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 2篇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或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5项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
2. 获国家级一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级二等奖排前三名。 3. 在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1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2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
4. 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 (二)以教学为主
1. 获国家级一等奖排前八名;或获国家级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二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9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3篇;或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4项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1篇。
3. 主编国家级统编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省部级统编教材、规划教材、专著、译著2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
4. 获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前三名;或省部级精品课程排名第一;或国家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名第一。
三、破格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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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和(四)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有3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2.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项目1项。
副教授
现任讲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承担2门本科或1门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年均授课240实际学时,其中年均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128实际学时。
(三)任班主任(或研究生级主任)1年以上(含1年);或受学校委派赴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含半年)。
(四)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
(五)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或获E类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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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成果2项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三)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累计3次。
(四)在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1部,并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4项;或主编教材、教参、工具书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并获E类以上(含E类)成果4项。
(五)省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省级研究基地排前三名;或获校级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排前二名。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四)、(五)和(六)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32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需有2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2.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四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3. 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
讲 师
现任助教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讲授过1门课程,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程讨论、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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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带领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 (四)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撰写教材3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附录一:成果说明
成果分为A、B、C、D、E、F 六个等级: 一、A类成果
(一)获国家级奖项银奖以上(含银奖)。 (二)A类期刊论文。 二、B类成果
(一)国家级奖项铜奖。
(二)在B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三)B类期刊论文。 三、C类成果
(一)入选国家级奖项(或获提名奖;或进入决赛最后一轮)。 (二)获省部级奖项银奖以上(含银奖);在C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三)C类期刊论文。 四、D类成果
(一)获省部级奖项铜奖。
(二)在D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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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D类期刊论文。 五、E类成果
(一)入选省部级奖项(或获提名奖;或进入决赛最后一轮)。 (二)在E类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同一期作品只相当于0.5篇同类期刊论文,同一期作品及论文相当于1篇同类期刊论文)。
(三)E类期刊论文。 六、F类成果 F类期刊论文。 有关说明:
一、结合岗位聘任条件,为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和作品,学校按1篇A类论文=2篇B类论文=4篇C类论文=8篇D类论文=12篇E类论文计算。上述计算办法不得逆向换算。
二、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三、获奖或入选证书盖章如超过两个以上,以最高级别的盖章为准。 四、公开出版的个人专题CD、个人作品集相当于D类论文1篇。 五、大中型声乐、器乐多声部音乐创作、大中型舞蹈创作,作品长度需达到8分钟,首次省级以上公演相当于D类论文1篇。
六、所有成果所占比例是:论文不能少于该职称要求数的60%。同一件作品被不同刊物刊载,被不同系统收录或获奖,按最高档次核定,不重复计算。
附录二:成果类别
一、本成果类别中“科研”“创作表演”的界定。
“科研”一词是指对有关学科的理论研究,其成果形式主要为学术论文、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咨询报告、专利等;也有一部分创作表演成果。
“创作表演”一词是指对相关学科具有创新性的实践和应用,包含:一度创作,即艺术作品的原创;二度创作,即艺术作品的表演创作;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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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即艺术作品的传播创作;也有一部分科研成果。
二、科研成果(部分项目含创作表演成果) 级别 名 称 主办单位 全国社科联 教育部 宣传部 教育部 国家特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项目成果奖 级 2.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国家级 1.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成果奖 2.全国高校教学优秀成果奖 3.全国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含评文化部,中国文联 论、专著等) 4.其它 、直属部级单位 省级特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级 省级 1.广东省“五个一”工程优秀成果奖 2.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 广东宣传部 广东宣传部、省文联 3.广东省教学优秀成果奖 4.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其它 厅级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社科联 广东省 广东省社科联 1.广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广东省教育厅 奖 2.广东省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优广东省教育厅 秀成果奖 3.广东省高校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名广东省教育厅 牌课程)奖 4.其它 广东、省直属厅级单位 34
说明:
1.厅级以上单位举行的非专业性评奖按次一等级计算。 2.各行业协会举行的专业性评奖按次一等级计算。
3.厅级以上单位或各专业协会分支(或所属)机构举行的评奖,均按次一等级计算。
三、创作表演成果(部分项目含科研成果) 级别 名 称 国家1.中国音乐“金钟奖” 级 主办单位 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 2.中国电影“金鸡奖”、“百花奖” 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 3.中国戏剧“梅花奖” 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 4.中国舞蹈“荷花奖” 中国文联、中国舞蹈家协会 5.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6.国家舞台精品工程 7.中国艺术节“文华奖” 文化部 文化部 8.文化部举办的其它全国性比赛(如文化部 “群9奖”) 9.电视台举办的全国性比赛 电视台 10.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全国性人民广播电台 比赛 11.其它全国性比赛 、国家有关部级单位 35
省级 1.广东省“星海音乐奖” 广东省文联、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2.其它与国家级比赛相配套的全省广东省文化厅、省电视专业性比赛(如“广东省青年歌手电台、省广播电台 视大奖赛”) 3.广东省艺术节比赛 广东省文化厅、省文联 厅级 1.省一级的地方性、区域性比赛 广东省文化厅、省文联、省各专业协会 2.非艺术系统厅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广东、省全省艺术类专业比赛 直属厅级单位 说明:
1. 厅级以上单位举行的专题性非专业比赛按次一等级计算。 2. 各行业协会举行的专题性比赛按次一等级计算。
3. 厅级以上单位或各专业协会分支(或所属)机构举行的比赛,均按次一等级计算。
4. 作为指导教师,其系数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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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教师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的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本科生评教结果平均分不低于4.2分;申报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5分,申报副教授人员,研究生评教结果不低于80分。
教 授
现任副教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若无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同时在必备条件中增加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二)全程系统讲授过2门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创作)等教学任务。年均教学不少于360实际学时。
(三)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获国家级一等奖排前八名;或获国家级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二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9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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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省部级统编教材、规划教材、专著、译著2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
(四)获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前三名;或省级精品课程,排名第一;或国家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名第一;
(五)本人培养的在校学生运动员获省级大学生及以上级别比赛冠军4人次,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其中运动训练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和(四)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三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2.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项目1项。
3. 所培养的在校学生运动员达到国际健将或获得全运会、单项锦标赛、单项冠军赛等比赛冠军2人次,并超过入学前成绩,同时在E类以上(含E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运动训练研究论文1篇。
副教授
现任讲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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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全程系统讲授过1门本科或2门研究生全日制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实习、毕业论文(创作)等教学任务。年均教学不少于360实际学时。
(三)任班主任(或研究生级主任)工作1年以上(含1年);或受学校委派赴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含半年)。
(四)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
(五)在C类以上(含C类)和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各发表论文1篇。
(六)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 (二)获省部级成果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三)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累计3次。
(四)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教材、教参、工具书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5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五)省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省级研究基地排前三名;或获校级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排前二名。
(六)本人培养的在校学生运动员获省级大学生及以上级别比赛冠军3人次,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运动训练研究论文1篇。
同等条件下,获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者优先。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同时具备必备条件中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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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五)和(六)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32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2名省外同行教授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2. 获国家级成果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四名;或获省级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3. 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
4. 所培养的在校学生运动员达到运动健将或获得全国大运会、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等比赛冠军2人次,并超过入学前成绩,同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运动训练研究论文1篇。
讲 师
现任助教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讲授过1门课程,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程讨论、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带领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 (四)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撰写正式出版教材3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在F类以上(含F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获得省级大学生比赛冠军1人次。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和校内听力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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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附录:关于运动成绩(冠军)的认定
作为主教练培养的学生运动员(1年以上),在近5年内,获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冠军、全国大运会前三名、广东省大运会比赛第一名、或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1人次,或在省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2人次,或培养出一级以上运动员1人,可认定为获冠军1人次(篮球、排球、足球加倍)。同一人在同一项目中获得第一名又破纪录者,只计1人次。接力项目只给每个教练员计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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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科研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员
现任副研究员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研究人员,若无博士学位,在必备条件中增加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获国家级三大奖排前三名,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二)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
(三)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四)理工类研究人员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文科类研究人员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主持应用开发项目,工科类研究人员单项到校科研经费100万元,理科类和经管类研究人员单项到校科研经费50万元。
(五)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理工类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五名,或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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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项,其中特等奖、一等奖排前二名,二等奖排名第一。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8篇。
3.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1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译著2部,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1篇;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
4.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面上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同时主持应用开发项目1项,工科类研究人员单项到校科研经费150万元,理科、经管类研究人员单项到校科研经费80万元。
5.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4项。
(二)文科类
1.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
2. 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8篇。
4.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2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3部;或主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2部,本人撰写30万字。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科研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三)、(四)和(五)条。
(二)文科类研究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其他类研究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3名省外同行正高职务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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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2项,其中一项排名第一。
2. 理工类研究人员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其中在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文科类研究人员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0篇。
3. 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应用开发项目1项,本人单项到校科研经费200万。
副研究员
现任助理研究员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校从事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1年以上(含1年);或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三)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应用开发项目1项,工科类研究人员单项到校科研经费50万元,理科、经管类研究人员单项到校科研经费20万元。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理工类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八名,或一等奖排前四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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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
3.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 4.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1项;或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排前二名;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3项。
(二)文科类
1.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二。
2. 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八名,或一等奖排前四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
4.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1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2部;或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30万字。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请破格的科研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和(四)条。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32周岁以下。
(三)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2名省外同行正高职务专家推荐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排名第一。
2. 理工类研究人员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B类以上(含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文科类研究人员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
3. 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3项,其中国家级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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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研究员
现任研究实习员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三)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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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工程系列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高级工程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规定的选择条件,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
(二)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后勤产业类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三)主持国家级工程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后勤产业类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并为学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300万元)。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工程类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前八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十名,或一等奖排前六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2项;或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或在省级出版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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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编专著1部;或参编专著、译著、专业技术手册2部(册),本人撰写15万字;或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项;或主持制定行业标准2项。
3. 主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200万元;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其它研究项目2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240万元;或主持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500万元(后勤产业类主持工程项目2项,累计工程项目经费1500万元)。
4.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4项。
(二)建筑设计类
具备选择条件一中的2条和选择条件二中的1条。 选择条件一:
1. 系统地讲授过2门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或招收过研究生2届。
2. 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二等奖排前二名,三等奖排名第一;或厅局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
3.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专业负责人,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或特级工程)项目的设计3项,一级工程项目的设计5项;未发生明显技术事故,工程质量优良。
4. 积极承担工程设计项目,未发生明显技术事故,质量良好,为学校创收产值300万元,其中单项不低于200万元的设计项目1项。
5. 作为项目第一、二设计人,国际竞赛项目中标2项及国内竞赛项目中标3项,或国际竞赛项目中标1项及国内竞赛项目中标5项,或国内竞赛项目中标。
选择条件二:
1. 作为总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获国家优秀设计金奖前三名、银奖前二名、铜奖前一名;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一、二等奖项目2项;并在E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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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
3.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2部,本人撰写30万字;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参编专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4.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4项。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破格的工程人员必须在某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业绩特别突出。
(二)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和(四)条。
(三)文科类工程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其他类工程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
(四)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3名省外同行正高职务专家推荐信。
高级工程师
现任工程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2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工程项目2项,其中有1项单项经费10万元。
(三)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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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工程类
1. 获国家级奖的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三等奖排前二名;或获厅局级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省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工程奖三等奖2项排前二名。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省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专业技术手册1部,本人撰写10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制定行业标准1项。
3. 担任国家级、省部级攻关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或担任本行业1项大型或3项中型工程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或专业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其中主持1项并本人到校经费50万元;或担任本行业2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研制、转化、推广工作,或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国外新技术、新工艺等工作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其中主持1项并本人到校经费50万元;或负责本行业2项扩建、技改工程的全过程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其成果经省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并本人到校经费50万元(后勤产业类主持工程项目1项,累计工程项目经费800万元)。
4.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排前二名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3项,并发表论文 3篇,其中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二)建筑设计类
1. 国家级奖的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奖一等奖排前五名;或二等奖排前三名;或三等奖排前二名;或获厅局级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省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三等奖2项排前二名。
2. 发表论文6篇,其中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主编专著、专业技术手册、译著1部,本人撰写10万字,并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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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 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特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主持项目1项,本人单项项目经费不低于50万元,且任大型2项或中型3项工程技术项目的负责人,并参加项目建设全过程,未发生重大技术事故,工程质量优良,本人为学校创收70万元;或主持项目1项,本人单项项目经费不低于50万元,参加完成8万平方米不同类型施工工程,本人为学校创收70万元;或主持项目1项,本人单项项目经费不低于50万元,任多层建筑、工业厂房、成片开发民用建筑5项的技术负责人,未发生重大技术事故,质量优良,本人为学校创收70万元;或主持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100万元,本人单项项目经费不低于50万元。
4.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排前二名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3项,并发表论文 3篇,其中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破格的工程人员必须在某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业绩特别突出。
(二)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和(三)条。 (三)年龄要求原则上32周岁以下。
(四)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2名省外同行正高职务专家推荐信。
工程师
现任助理工程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在E类以上(含E类)和F类以上(含F类)期刊上各发表论文1篇;或编写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并在F类以上(含F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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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或参加本专业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测试、生产、技术管理项目2项。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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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或专职从事实验器材操作管理、维修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教授级高级实验师
现任高级实验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2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
(二)年均讲授1门实验课程,年均实验课程和指导实验课120实际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三)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四)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五)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前八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十名,或一等奖排前六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2项;或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或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实验基地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排前三名,或参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实验基地或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排前二名,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或参与国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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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实验室或国家实验基地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排前二名,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三)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著作、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1部,本人撰写20万字;或参编出版著作1部,本人撰写30万字。
(四)主持国家重大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20万元;或主持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2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30万元;或主持省部级实验项目1项,本人到校科研经费60万元。
(五)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4项。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破格的实验人员必须在某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业绩特别突出。
(二)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四)和(五)条。
(三)文科类实验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其他类实验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
(四)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3名省外同行正高职务专家推荐信。
高级实验师
现任实验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2条,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讲授1门实验方面的课程,并指导实验,年均讲授实验课程和
指导实验120实际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三)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实验研究项目(包括实验装臵改造和实验设备更新)2项,其中有1项单项经费2万元。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六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三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前四名;或获校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排前二名。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三)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实验指导书1部;或编写学校教材供应中心出版实验指导书2部,本人撰写10万字,并经两届本科生使用。
(四)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排前二名;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3项。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破格的实验人员必须在某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业绩特别突出。
(二)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中的第(二)、(三)和(四)条。
(三)年龄要求原则上32周岁以下。
(四)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公认,须有2名省外同行正高职务专家推荐信。
实验师
现任助理实验师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在E类以上(含E类)和F类以上(含F类)期刊上各发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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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1篇;或参编实验指导书,本人撰写2万字,并在F类以上(含F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三)参加重要实验装臵的研制或参加新实验室的设计2项;或参加实验课题研究2项。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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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管理系列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员
原则上现任副研究员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学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或本科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含10年)。
(二)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省部级高教管理类重大研究项目1项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三)主持省部级高教管理类项目1项。
(四)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研究和管理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获国家级一等奖排前八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三等奖排前三名,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获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2项,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三)主编高教管理类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或参编高教管理类著作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四)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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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研究员
现任助理研究员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
一、必备条件
(一)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或本科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含7年)。
(二)管理骨干,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近5年写出过较高水平的工作报告、管理工作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5个,并已采用、实施,在改善和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方面成绩比较突出。
(三)在D类以上(含D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四)主持校级高教管理类项目1项。
(五)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研究和管理工作。
二、选择条件
(一)获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厅局级一等奖排前二名,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二)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三)主编或参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并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四)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助理研究员
现任研究实习员1年以上(含1年),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或本科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
(二)在E类以上(含E类)和F类以上(含F类)期刊上各发表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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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职称外语统考成绩合格,或符合我校外语免试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辅助研究和管理工作。
高教系列主持制定对相关工作领域有重要影响的文件、方案或报告,被校级各类工作会议或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并付诸实施的主题报告,1份相当于1篇E类期刊论文计算,折算的论文数不超过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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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系列
我校其他系列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下列条件者,可按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博士后副研究员
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与企业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下列必备条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的1条。
一、必备条件
(一)进站满18个月或期满出站后1年以内。
(二)进站以来在C类以上(含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三)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二、选择条件 (一)理工类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前八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前十名,或一等奖排前六名,或二等奖排前五名;或获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排前三名;或获省部级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3. 在省级出版社主编专著、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
4. 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本人到校科研经费4万元。
5. 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或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2项排前二名;或获国家(职务)实用新型专利3项。
(二)文科类
1.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前四名,或三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2. 在E类以上(含E类)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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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专著、译著1部;或主编教材、工具书2部;或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译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
4. 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本人到校科研经费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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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的说明
1. 期刊论文的分类办法见《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的办法》。
2. 职称外语条件要求见《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条件的暂行规定》。
3. 凡业绩成果获得时间未作说明的,指任现职以来近5年取得的,未满5年的只计入实际年限范围内的。
4. “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为包含关系,其中涉及的成果数据可以互通计算。
5. 计算机软件版权相当于实用新型专利。
6. 著作、译著、教材、教参、期刊、工具书、专业技术手册、实验指导书等出版物必须是正式出版,即著作、译著、教材、教参、工具书、专业技术手册、实验指导书等出版物有ISBN号,期刊有ISSN或CN号。
7. 发表论文未作说明的,均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篇论文同时出现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时,只能计算一人。A类期刊可确认同等贡献作者,但同等贡献作者按1/2篇统计。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导师可视同第一作者计算,但不能超过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一。
8. 考核情况是指近5年的考核结果。
9. 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课、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课、党团课、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就业指导及职业生涯规划课、心理咨询或团队辅导课、指导假期社会实践、指导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
10. “实际学时数”是指近5年年均完成的全日制教学授课实际学时。 11. 质量工程项目成员排名和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务处提供;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由研究生院提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员排名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供。
12. 获奖的类别及排名,以授奖部门颁发的奖证为准。当奖励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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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或排名不明确时,由学校有关部门界定。
13. 在发达国家学习和工作的我校派出留学回国人员,若近5年内留学时间1年以上,在教学、科研中做出重要成果,或在某些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学术界同行专家的认可(须有三名同行知名教授专家推荐,其中两名为校外专家),可在某些标准方面与其他教师有所区别。在申报职务类别评议标准的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1)科研经费按所申报职务类别要求的平均年度经费指标和出国年数适当减少,减少额度=平均年度经费指标×出国年数。
(2)讲课时数按所申报职务类别要求的平均年度讲课实际学时和出国年数适当减少,减少额度=平均年度讲课实际学时×出国年数。
(3)论文数按所申报职务类别要求的论文数年度平均值和出国年数进行增加,增加幅度=平均年度论文数×出国年数。
(4)每出国一年,在相应的申报职务类别的标准基础上,增加2篇C类期刊论文。
14. 任职年限和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当年学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15. 凡冠有“以上”或“以下”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凡文中涉及的数据,未作说明的,均包含以上。
16. 申报条件中的论文数皆指折算后的论文数量。
17. 申报条件中的提到的论文、奖项和项目仅计算申报人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应的论文、奖项和项目。
18. 申报条件中“讲座”指经申报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开设,所在单位同意并备案,听讲人数超过30人的讲座。
19. 申报条件中的专利未作说明的,均指第一发明人的专利。1项发明专利可按2项实用新型专利折算,但实用新型专利不能折算为发明专利。
20. 中国专利金奖视同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视同省部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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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结项被鉴定为“优秀”等级视同为国家级奖的三等奖;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结项被鉴定为“优秀”等级视同为省级奖的三等奖。
22. 任现职期间,学历有变动的,分开不同学历任同一职务时间进行折算。如有教师原学位为硕士,任讲师3年后拿到博士学位,拿到博士学位1年后,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获得博士学位后满3年且任讲师职务1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并任中级技术职务5年(其中讲师职务3年)以上。”方可申报副教授,对于学历有变动的情况,将不同学历任讲师职务进行折算,折算如下:3/5+1/3=14/15,因(14/15)<1,则不够年限申报副教授。
23. 建筑设计类专业民用建筑主要分类特征及适应范围 工程等级 工程主要特征 工程范围举例 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国际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性活动为主的特高级大型公国际体育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共建筑。 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特 级 求特别复杂的中型公共建馆、美术馆、剧院、音乐厅、三级以筑。 25层以上或高度90米以上建筑。 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一 级 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上人防。 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学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试验研究楼(包括高等院校)、高级会16层以上24层以下或高度堂、高级俱乐部、≥300床位医院、
50米至90米建筑。 疗养院、医疗技术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4.人文社科项目定级办法 国家级项目:
(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视同主持国家级项目。
(2)科技部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教育部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招标项目等同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招标项目的子课题视同主持国家级项目。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课题。 部级项目: (1)教育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包括重大、重点、一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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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部级课题。 (3)教育部其他司、其他部委
教育部其他司委托项目、其他部委委托项目。 省级项目: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共建项目)。
(2)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参考课题、青年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
(4)广州市科技局
广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5)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基地重大项目、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视同省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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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学术影响力,学校将期刊分为A、B、C、D、E、F、G七类刊物,具体标准如下:
一、A类期刊
1. 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期刊收录的论文。
2. 文科、管理学科由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特类刊物组成。 二、B类期刊
1. 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
2. 文科、管理学科由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Ⅰ类期刊组成,被SSCI、AHCI收录的期刊亦视为B类期刊。
三、C类期刊
1. 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四区期刊收录的论文。
2. SCI收录的其他论文,视作C类期刊论文。 3. EI收录的论文,视作C类期刊论文。
4. 文科、管理学科由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Ⅱ类期刊组成。 四、D类期刊
1. ISHHP收录的论文,视作D类期刊论文。
2. 文科、管理学科由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Ⅲ类期刊组成。 五、E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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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收录)、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组成和《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 ISTP收录的论文,视作E类期刊论文 六、F类期刊
指具有正式期刊号的刊物、我校《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七、G类刊物
指无正式期刊号的刊物、一般会议交流论文集等。 对上述期刊分类的说明如下:
1. 结合岗位聘任条件,为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校按1篇A类期刊论文=2篇B类期刊论文=4篇C类期刊论文=8篇D类期刊论文=12篇E类期刊论文计算。上述计算办法不得逆向换算。
2. 同一期刊因学科交叉等因素,可能出现在多个学科中,以在某学科中的最高类别为其期刊类别。同一论文给索引收录,论文类别按就高原则计算类别,但数量不能重复计算。
3. 各期刊的增刊一律视作F类期刊(F类期刊的增刊视作G类刊物),增刊文章如给索引收录,可按索引类别计算论文类别。
4. 国际会议论文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最高只能确认为D类期刊论文,并且必须是以外文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期刊上。
5. 各种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
6. 三大索引(EI、ISTP、SCI)的确认范围:印刷版、光盘版均予确认,SCI、ISTP网络版予以确认。
7. 论文按发表年度的三大索引目录、JCR分区、核心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期刊目录确定论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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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外语条件的说明
一、申报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通过国家人事部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听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二、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外语条件视同符合所申报职务的外语要求: 1. 任职期间因公曾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者;
2. 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 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指最后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
4. 1960年(含)前出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
四、艺术、体育专业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条件给予放宽, 国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50分,同时校内组织的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40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职称外语条件给予放宽:
1. 1961-1965年(含)出生,申报非教学、科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40分;
2. 艺术、体育专业教师,国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50分,同时校内组织的听力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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