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严格按照经省批准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二条:乙方应服从管理和监督,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甲方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设施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二、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派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胎清洗避免尘土带到城市道路上。
三、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四、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减速行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六、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电安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
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七、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九、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无蝇无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暧可统一安装空调。
十、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天应派安全、文明施工值日佩带明显袖套在工地巡视,对甲方以及建管、监督部门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第四条:安全文件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按施工合同执行;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市、县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受到批评和处罚一律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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