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从“新”开始
我的成长,总是从一个“新”字开始的。从小学到大学,都赶上新学校落成。
实务求真学经验。在曹庭长与袁法官的耐心指导下,我已经能够完成员的各项工作。从收案、立案、开诉讼费票据、送达,到做笔录、草拟简单的文书、结案、装卷。打开自己的工作日志,密密麻麻记满了每一个环节的要领与注意事项。刚开始,还需要不断地去翻看,后来便能将它们烂记于心了。与此同时,作为每一个案件审理的参与者,我也从两位优秀的法官身上学到了许多调查、调解、审理案件的技巧与方法。印象很深刻的一次是随同曹庭长到某村去送达应诉文书,她在与当事人的闲聊中便掌握了几个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事后她教导我,看似无关紧要的拉家常,其实却能够在当事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获取最真实、有效的信息,这就是询问的技巧。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都是在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缺乏经验的我,有时就会犯错。曹庭长从来都是非常直率地指出我的错误,并教我如何去纠正和应对。犯错免不了会自责,曹庭长那句宽慰我的话让我很是感动,又勉励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缺点、失误都是难免的,关键是怎么弥补或解决,以后注意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是”。
理论研读学知识。工作之余,坚持给自己充电。在接触个案时,更加深刻感觉到自身专业水平的局限性。比如:对于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的释明权,司法解释中并未有较为细致的阐述,我们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它的度?同一起交通事故,多个被侵权人未同时起诉该如何处理?在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时,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是否应当计算误工费?分项计算中的小项目超过原告损失清单某项金额,但总额未超过诉讼标的的,是否认定为超过诉讼请求的范围?这些都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所遇到的难题。
品行立德学做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除了过硬的业务水平,良好的品质和德
行更易于取信当事人,从而促进纠纷的化解,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法官的品行一旦遭到当事人的质疑,纵使案件的审理结果完全是其运用严密的逻辑依法推导出来的,或许也很难得到当事人的信服。这里所提到的“良好品质”要高于对一般人的要求。法官的中立性决定了其慎独的品行。我国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法官的言行提出了六点要求。
安化的历史,是一代代新老人的奋斗史。卷宗从毛笔字到打印的铅字,见证着安化走过的六十五年的光辉历程。新的办公大楼,预示着新的起航。我们的青春,我们的梦想,愿与安化共成长、共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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