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企业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责任:
(1)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制度;
(2)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
的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
(3)将风险管控纳入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全员职工熟悉
掌握相关知识技能;
(4)编制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
(5)及时向公司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送重大风险辨识、
评估、管控等基本信息。
第二条 企业应当针对下列内容开展全面安全风险辨识: (1)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2)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
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3)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
营相关相邻的作业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4)职工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状况和安全作业行为;
(5)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6)其他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因素。
第三条 企业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评估,风险评估应综合考量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等影响因素。 风险分级采用量化、半量化的方法进行计算和划分。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格雷厄姆-金尼法,LEC)或(风险矩阵法,LS)等。
第四条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应使用红、橙、黄、蓝四色标注。
(1)重大风险(红色风险):危险因素多,管控难度大,如发生事故,将
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者特大伤亡事故;
(2)较大风险(橙色风险):危险因素较多,管控难度较大,如发生事故,
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重大伤亡事故;
(3)一般风险(黄色风险):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将造成较
大经济损失或者重伤事故;
(4)低风险(蓝色风险):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将造成一般
经济损失或者轻伤事故。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原则上应构成重大风险。 (1)较易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
(2)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3)发生过人身死亡、设备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4)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5)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的; (6)其他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第六条 对较易构成一般事故危害的风险,原则上应认定构成较大风险。 第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结果,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管控清单应当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描述、可能导致后果、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排查频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对重大风险应当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建立包含风险部位、责任部门、责任人、风险评估情况的档案,档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完善。
第 风险管控措施可分为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1)技术措施包括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人防护措施
等;
(2)管理措施包括安全培训措施、安全管控措施、转移措施等。 第九条 风险管控措施制订原则
(1)考虑降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频率和事件后果的严重度; (2)优先选择技术措施;
(3)尽量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和个人防护的顺序依
次选用(顺序靠前者优先),可以同时选用多种类型的技术措施; (4)在应用风险控制管理措施时,应尽量与技术措施配合使用。 (5)充分考虑措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6)应及时识别内外部环境、运行方式、生产设备和参数、作业方式、新
技术和新工艺等引起的变化,评估变化可能带来新的风险。 第十条 选择风险管控途径时,应根据风险性质分别控制 (1)属于管理措施的融入到管理标准(制度);
(2)属于作业过程执行的措施融入到检修文件包(作业指导书)、工作票、
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等;
(3)属于设备检修改造的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4)属于运行监控、巡检维护的纳入日常生产工作; (5)属于人员意识和技能的纳入培训计划;
(6)属于作业环境的纳入日常费用或年度检修技改计划;
(7)属于生产用具、安全工器具的纳入日常或年度生产用具、安全工器具
维护、更新计划;
(8)属于职业健康的纳入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及员工健康体检计划。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修改或者生产技术、设备设施、原辅材料改变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第十二条 应当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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