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2、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的布置。如基坑或沟边上每10米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找上标准高程点。
3、填土前,应将基底表面上的垃圾、杂物等处理完,清理干净。
4、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5、辗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在机械施工辗压不到的填土,应配合人工推土,用蛙式或柴油打夯分层夯打密实。 (2)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高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6、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现场应有防雨及排水措施。 7、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8、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轴线桩和标高桩,防止碰撞位移。
9、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入基(槽)内。
10、基础砖墙或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受损坏时,方可回填土。
11、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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