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一线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评估体系
一、设计原则
1.业务员绩效评价,既要看结果,又要看过程,还要看代价(成本)。任何一方均不可偏废。 2.营销结果与营销过程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否决”的关系。只做表面文章,过程好看但没有实际绩效,这样的过程是无效过程。只讲营销结果不讲营销过程,营销结果没有可持续性,公司不支持这样的结果。因此,在绩效评价时,营销结果与营销过程之间是相秉的关系而不是相加的关系,如同产品质量和产品数量之间的“一票否决”关系。
3.由于营销结果与营销过程之间具有滞后效应,今年的绩效可能是去年努力的结果,而今年的努力可能明年才产生绩效。因此,绩效评价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时间段。 4.公司既追求行业地位(销量和市场占有率),也追求利润。公司坚持以有限代价做市场的原则。因此,区域市场的赢利水平也是绩效考核的目标之一。 二、业绩指标
1.回款额——回收货款才算完成销售,因此,以回款额而不是以销售额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2.回款率——没有回收的货款是对公司的损害而不是对公司的贡献,因此,凡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100回款的销售(进入市场初期的铺货例外),业绩都应打折扣。
3.销售目标任务完成率——由于各区域市场的成熟度和前期投入不一样,因此销售目标任务完成率这样的相对指标比销售额这样的绝对指标更具合理性。 三、营销过程指标
1.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地按照公司要求反馈市场信息。 2.营销记录——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每天的行销过程。 3.执行公司——准确理解并认真执行公司执行情况。
4.终端销售情况——驻外机构和经销商直控终端客户的数量、终端销售所占比重。 5.终端促销的执行情况——POP在销售现场的张贴率、现场导购情况等。 6.终端陈列——本公司产品在终端货柜的陈列情况。 7.公司要求的其他过程考核指标。 四、赢利贡献
赢利贡献——驻外机构(或业务员)所销产品的毛利(不含销售费用)减驻外机构(或业务员)的销售费用(包括促销费、业务经费等),即为驻外机构(或业务员)的赢利贡献。 考核赢利贡献的目的,一是让业务员尽可能多销高利润产品,以便调整产品结构;二是让业务员平衡做市场的投入产出,坚持以有限资源做市场的原则;三是规避业务员过度降价(促销)的倾向。 五、特别表现
1.特别优异的表现——在营销创新销售思路和策略、对销售工作的认真负责等方面超出公司要求和一般业务员之表现,要求有可靠事实依据。
2.不良记录——在人格、态度、对企业忠诚和执行公司方面的不佳表现,要求有可靠事实依据。
业务员考勤制度规定
加强劳动纪律是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本要求。为此,特制定以下考勤规定:
1. 行管部为公司考勤管理部门。总部及下属办事处考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员应严格把关,每月3日前将上月部门考勤表汇总,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行管部。
2. 员工每周工作5.5天,每天工作8小时,起止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1:30,12:50~17:00,公司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另外,公司可按有关法规要求员工加班。
3. 职员必须按时上班、自觉遵守考勤规定,不迟到、不早退 。上班期间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按早退处理。
4. 职员在出差前或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前需告知主管及考勤人员,办好登记手续,以便及时统计考勤情况,未告知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5. 各部门主管、办事处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门职员请假三日内由各部门主管审批,并报行管部备案;三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准假而不来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职员旷工一天,按二天工资扣发;连续旷工三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按三倍日工资扣发;连续旷工超过七天或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处理,并按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7. 办事处职员(含销售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办事处考勤,请假或外出需告知办事处经理和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
8. 考勤办法: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9. 每月准许二次迟到十五分钟以内(含十五分钟),超过二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时间在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次扣款30元;职员早退一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次扣款30元;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按缺勤半天处理。
10. 婚假、丧假、产假、病假超期,应提前办好续假手续,续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1. 根据国家劳动部有关规定,职员月平均工作天数按25天计算。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12. 考勤人员应秉公办事,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不按制度办事,予以从严处理。
13. 下属办事处可参照总部上述规定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考勤制度,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不符之公司其他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属行管部。 资金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 实报 副总经理 实报 实报
经理 180/实报{宿费:120元,交通补助60员} 150/实报{宿费100元,交通费50元} 交通费实报
其他业务人员 120/40元 80/40元 (二) 手机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手机费在规定标准额度之内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若超出标准额度,则按标准额度报销。
部门 报销金额 备 注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 副总经理 90% 经理 90%
其他业务人员 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00元以内 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此额度,并经财务主管核准。 (一季度调整一次)
内勤 50元、100元以内 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销人员及额度。(一季度调整一次) (三)、会议费、培训费原则按出差补助标准执行,特殊情况应由主管领导审批。 (四)、费用审批权限(附资金审批额度规定):
类 别 额 度 相关部门 部门主管 财务主管 总经理 董事长 固定资产购置 2000-5000 提出 审查 审核 审批 5000元以上 提出 审查 审核 审签 审批 商品采购 提出 审查 审核 审签 审批
出差借款或其他借款 1500元以下 提出 审查 审批 1500-10000 提出 审查 审核 审批 10000以上 提出 审查 审核 审签 审批
差旅费、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 1000元以下 提出 审查 审批 1000元以上 提出 审查 审核 审批 审批(办公用品)
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展位费、广告费、对外捐助、赞助支出、罚款支出 提出 审查 审核 审签 审批
(1)、部门主管对业务和支付金额的真实性负责。 (2)、审批人对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五)、业务招待费报销需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应详细说明招待对象、人均标准等内容)经审批后方能开支,报销时填制“费用报销单”,随同“申请单”办理报销有关手续;出差在外,无法办理审批手续的,也应电话征得有关领导口头同意才能先行开支,但事后需补办报销手续。
(六)、馈赠客户礼品经请示董事长后,参照上述业务招待费办法执行,报销上不能备注有关内容。
(七)、办公用品统一由行管部购买。(按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八)报销差旅费需附“业务周报”。
(九)公司实行午餐补助制度,补助标准5元/人,补助范围公司全体人员(不含出差人员)。 二、银行付款
1、 对银行支付业务,出纳员应根据签字审批的凭证复核无误后开具银行票据,银行票据由出纳保管,银行专用印鉴由其他人保管。 2、 出纳员提取备用金经主管会计审核,方可提取。 三、报销流程:
经办人申请 部门主管审核 财务部审核 出纳员报销
总经理审批报销
董事长审批 出纳员报销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由公司颁布之日起生效。
出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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