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合同号:
卖方: 司 签订地: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采购数量、价格
第二条:商品技术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第三条:
1、包装方式: ;
2、包装品处理: 。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1、桂林市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交货时间:
第五条:验收标准与方法:按照 1标准执行验收。
提出异议时间: 。
第六条:结算方式: 。
第七条:运输及保险: 。
第:运输费用负担: 。
第九条:双方责任:
1、如果在货物到达买方场所后发现其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本合同之规定,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补偿,而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退货的运费以及更换货物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等)由卖家承担;
2、其余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复印传真有效。
买方:桂林市富华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1004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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