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两种方式,如果已经在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还可以再向提起诉讼吗?关于这个问题,《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但是也有例外,综上,如果合同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就不能向提起诉讼,但如果不知道有仲裁协议存在,受理了该纠纷,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又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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