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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应该认定虚假宣传

来源:客趣旅游网

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有以下情况:

1、经营者对产品做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

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均可认定为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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