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丧偶一方,需要拿出丧偶的死亡证明。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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