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父亲借钱给朋友,现在不还应该怎么办?

父亲借钱给朋友,现在不还应该怎么办?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朋友借钱不还的方法:可以与其进行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以向起诉解决。向人民起诉的,应当有起诉书与相关证据,其中起诉书应当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借钱给朋友,只有一份转帐记录。如果现在找他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朋友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1、朋友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1)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2)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3)如果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可以向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做出判决。

,朋友欠我钱,借钱的时候答应什么时候还,但是没有还,现在一分钱也不回来,借钱的时候,朋友也没有借钱,只有转账记录

一、朋友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1、朋友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1)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2)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3)如果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可以向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做出判决。

我以前借朋友的钱,但他没有借给我。我现在怎么回去?

借给朋友的钱要不回来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再向申请对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起诉,一般需要提交借条或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明,没有借条或欠条的话,就需要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或者其他证人证言进行补强。如果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可以就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