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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量刑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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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刑罚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包括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法批准登记等行为,造成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其他导致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认定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工商行政管理、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等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4、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5、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结语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刑罚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违法批准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将承担刑事责任。立案标准包括造成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违法批准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批准股票、债券发行,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以及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实施上述行为等情形,及其他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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