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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查封后,购房者该怎么办?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屋被查封后,买房人无法要求继续过户手续。解决方法包括提出异议、等待解封、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或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根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将财产卖给第三人,如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查封、扣押、冻结。如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且无过错,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2、等待房屋解封。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结语

根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解决方法包括提出异议、等待房屋解封、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或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被执行人将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人民可查封、扣押、冻结。如第三人无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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