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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犯罪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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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客体为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包括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分析

一、高利贷犯罪如何判

1、高利转贷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二、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任何人都不得以牟利等为目的,实施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否则此类行为一旦被发现,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犯了高利转贷罪。

拓展延伸

高利转贷罪的刑罚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高利转贷为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高利转贷罪是一种严重侵犯金融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该罪名的设立旨在打击那些通过高利转贷获取暴利的人,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公共利益。

根据刑法的规定,高利转贷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其中,有期徒刑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罪名的违法所得也会被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高利转贷罪的刑罚是根据违法所得数额来确定的,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刑罚也会相应加重。此外,该罪名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如具有高利转贷为业的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等。

总之,高利转贷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结语

高利转贷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该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客观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任何人都不得以牟利等为目的,实施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否则此类行为一旦被发现,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犯了高利转贷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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