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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能不能同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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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当事人如果同时约定上述两种违约责任的,则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来适用。

合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分别有:

违约金是双方事先协商的,而损害赔偿金是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既具有补偿性又具有惩罚性,而损害赔偿金只具有补偿性;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损害赔偿金则完全以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法律其他规定等。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不同有:

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具有补偿性;

2、违约金可以双方事先协商,损害赔偿金不具有事先约定性;

3、违约金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损害赔偿金完全以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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