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乘坐电梯,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门禁电梯是房屋(住宅)的一部分,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不是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无权设置任何使用障碍。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无权利用门禁、梯控等措施逼迫业主交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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