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对审理的案件依照实体法的规定,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无正当理由或法律依据而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
原告的起诉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诉讼请求被驳回如何上诉
行政诉讼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作为行政相对人,建议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判断自己的行政诉讼是否属于不予受理的范围,如果是,建议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维权。
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费如何收取,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费如何收
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驳回起诉是指人民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这时案件已由人民受理,原告按人民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预交了案件受理费,但由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由人民驳回起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不再退回。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驳回诉讼请求能再起诉吗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在判决书生效前可以上诉;在上诉期过后可以申请再审。
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对于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3、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4、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起诉。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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