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若房屋是夫妻二人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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