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钱不还强制执行的程序为递交申请、受理审查、通知债务人履行、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的是对败诉者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若是败诉的债务人不主动配合完成了裁判结果的话,债权人是有权向进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的执法人员也会依据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债务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强制执行可以冻结、变卖债务人的财产;执法人员可以将债务人的存款进行提取扣留,或者是将债务人的劳动收入进行扣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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