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用,代收货款在物流领域,通常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内与佣金费率下,
第三方物流方为发货方承运、配送货物的同时,向收货方收缴款项转交发货方的附加值业务。于买卖双方交易外的第三方代卖方从买方收缴应收款项的有偿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机关、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