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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量刑指南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量刑指南

1、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

2、法律依据:《人民警标志式样和佩带方法》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规定

人民的警标志由负责制作和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伪造和买卖、使用警标志,也不得使用与警标志相类似的标志。二是车辆号牌、警灯、警用警报器等专用标志。车辆号牌,即指专用车辆的号牌。

二、倒卖武器装备罪如何量刑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出卖、转让了大量武器装备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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