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不可以开具专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专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专票3个点开给客户后,客户是一般纳税人能抵扣3个点。当然如果是农产品,则可以按专用上注明的金额的11%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专用使用规定》 第十条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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