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占用耕地建房。
二、未获得上级部门批准建造房屋。
三、超占、多占面积修建房屋。
四、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后抢建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窖、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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