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罪的立案规定:
1、以残忍手段刑讯逼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立案;
2、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应予立案;
3、产生冤、假、错案的,应予立案;
4、刑讯逼供3次以上或3人以上的,应予立案;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条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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