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撤诉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处分权的表现,分为申请撤诉和依撤诉处理两种情况。撤诉申请,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判决宣告前,原告向人民提出书面或者口头撤回的,人民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裁定准许撤回起诉。也就是说,原告虽然没有申请撤诉,但其在诉讼中的某些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