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登记在谁名下,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送协议。如果父母全额出资并约定赠送给一方,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男女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约定表示为赠送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但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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