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是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就可以提取,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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