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判处外国人有期徒刑并驱除出境

判处外国人有期徒刑并驱除出境

来源:客趣旅游网

律师分析: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是既可以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