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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下户口需要什么证件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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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获得离婚判决书;2、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到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5、户政科审核材料无误后,签发《准迁证》;6、最后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拿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登记入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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