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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