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首先,在工地上因为喝酒死亡的,而且是在晚上下班之后。这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2、其次,如果该工人喝酒不是为了工作应酬,而是自己私下里喝酒,该工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雇佣方没有责任,但是一般会出于道义给付一定的丧葬费。但是如果该工人喝酒是为了工作应酬,雇佣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是几个好友相约喝酒,其他一起喝酒的劝酒人对于死亡结果有一定的补偿责任。
4、如果该酒的质量有问题,死者家属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厂方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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