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批捕后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寻衅滋事案件的,应该在受理案件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一审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因而,法官即使不是当庭宣判,也会在前述审理期限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醉驾案件处理时间
醉驾案件的处理时间要在自接到公诉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完毕。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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