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量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足以危害或者已经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本罪既遂。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等,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