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探视权即是探望权。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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