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等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后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向工伤保险单位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一、湘潭工伤保险怎么领取
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协商工伤保险待遇;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发生工伤应如何主张权利
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可以按以下程序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三、做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提起诉讼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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