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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新公司签合同吗?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不能。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

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实际中,员工找到新的公司之后,还是要先跟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根据以下规定:

1、跟公司协商;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最后,其实一般员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后,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造成同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的局面。并且,为避免被原公司请求赔偿,建议也要遵守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

《劳动合同法》根据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由于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作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主动开具该证明时,可以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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