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钱财退还后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复杂客体、威胁手段、一般主体和非法强索目的。证明敲诈勒索需要证据包括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
法律分析
一、敲诈勒索钱财退还后如何量刑
敲诈勒索钱财退还后的量刑如下: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敲诈勒索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敲诈勒索需要证据如下: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恐吓、轻微暴力,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或其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结语
敲诈勒索钱财退还后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如下: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复杂的客体要件、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的客观要件、一般主体的主体要件以及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目的的主观要件。证明敲诈勒索需要证据,包括证明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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