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欠条可能打赢官司。原告仅有欠条这一单独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是相对薄弱的,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发生的事由、真实性。但如果债务人当庭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债权人可以胜诉。
一、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1、 形成的原因不同。
2、 诉讼时效不同。
3、 举证责任不同。
二、欠条内容
1、欠条应载明双方主体信息、欠付资金或物品的原因、欠付标的的详细信息(比如资金金额、物品名称、物品数量、有具体指向或标识的信息等)、归还的方式、归还的时间等并由欠条出具人签署姓名或盖章。
2、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此签字。
3、欠条应在完整的纸张上书写、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具体。
三、只有欠条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胜诉吗
1、只有欠条不一定能胜诉。原告只有单独的欠条证据,诉讼中的诉讼效力相对较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的原因和真实性
2、但债务人在法庭上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一定能胜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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