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最长的为无期徒刑,最重的刑罚为剥夺生命的死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刑罚的主刑主要有实行社区矫正的管制、一定人身自由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最重的死刑。若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判决不超过三十五年。因此人身自由最多的期限为无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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