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这个是支持的可以从民法通则和最高院的意见中得知。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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